7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省法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认为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有效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服务和保障。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破产审判是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省破产审判工作还存在府院协调联动不充分、队伍专业能力不适应、信息共享不全面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强化府院联动,凝聚破产处置合力。在破产审判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总结经验,针对破产企业在财产查明、债权清收、财产变现、损害赔偿、职工安置、产权变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协调对接,不断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协调联动子机制。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破产审判相关工作,有效整合司法、行政、市场和管理人等各方力量,加强信息共享、部门联合、风险预警等,共同推动解决破产处置难题,增强破产审判工作合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高破产审判质效。发挥破产审判救治功能,正确处理“当破则破”与“能保尽保”的关系,坚持“多重整,少清算”,对仍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尽可能实施救治,积极帮助困境企业实现涅槃重生。畅通企业破产渠道,为企业注销提供更灵活、更简化、更便捷的途径,努力减少僵尸企业数量。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单案件优化流程缩短周期快审快结,复杂案件规范程序深入研判精细审理。严厉打击破产逃废债,对虚假破产、抽逃出资、妨碍清算等涉破产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刑事打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通信息壁垒,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为推动破产处置难题高效解决提供信息化支撑。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强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专业破产审判团队,配齐配强专业力量,提高破产案件办案水平。发挥“两会一基地”作用,加强创新实践、业务培训和交流合作,培养更多复合型审判业务骨干。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人名册编制和动态管理工作,发挥省级层面在重大案件、重点案件中整合资源的优势,提高破产处置工作质量。健全管理人考核体系,正确处理保障管理人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加强对管理人的选任、监督、管理的关系。积极建议教育领域加强破产审判相关学科布局,抓早抓好专业人才培养,扩充人才队伍储备。
四、强化法治宣传,优化破产法治环境。持续深入开展破产法治宣传,进一步扩大破产法在群众中的知晓度,消除债务人、债权人及有关部门不想破、不敢破、不让破的认识误区,促进破产保护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精心打造破产审判精品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破产制度和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宣传,努力制作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破产审判宣传作品,把破产审判的江苏实践宣传好、推广好,营造有利于破产审判的舆论氛围,推动破产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五、加强探索创新,放大司法服务功能。坚持制度创新、理念创新,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延伸司法服务链条,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研究探索个人破产有关问题,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营商环境,为个人创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法治保障。探索建立智能模型,通过对企业品牌、技术、市场、资源等要素的分析,科学评价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成长性,为判断企业是否具有重整价值提供辅助决策。创新案例研判方式,全面汇总我省破产审判案件,深入分析研究,梳理总结企业破产共性原因、破产企业行业分布特征等,为全省经济健康运行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