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 (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质量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2022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要求推进质量领域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快出台质量促进条例等法规。近年来,我省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品牌培育、质量监督激励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明显的成熟经验,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加以固化。
条例草案由总则、基础支撑、创新驱动、品牌引领、保障措施、监督考核、附则七章组成,共四十二条。目的是加快质量强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质量促进职责分工方面,条例草案规定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质量促进工作。
在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优化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建设适配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质量基础设施,加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等专业支持,推行“一站式”和“互联网+”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为市场主体开展质量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在质量创新机制方面,条例规定建立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支持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推动产业链质量升级,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品质提升、服务扩容提质。
在质量品牌战略实施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将实施质量品牌战略的相关政策转化为法律规范,强化刚性约束,推动品牌发展工作。
在质量促进保障和监督方面,条例草案明确在宣传教育、人才培养、融资保险、政府奖励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从质量追溯、质量安全、缺陷消费品召回、质量信用等方面强化监督管理,为我省质量促进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