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6月22日电 (记者王比学)国家情报法草案二审稿22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国家情报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国家情报法既要有利于专门机关行使职权,也要注意规范权力运行,防止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社会公众提出,对实践中冒充情报机构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要明确对冒充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为此,二审稿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并相应增加侵犯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责任。
在审议中,委员们普遍认为,国家情报法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部重要法律。为了依法加强和保障国家情报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制定国家情报法是必要的。二审稿在一审稿的基础上作了很好的修改,吸收采纳了一审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回应了社会关切,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