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30日讯(记者 刘文韬)今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省民政厅等21个省直部门关于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显示,整改情况满意度最高的为97.92%,最低的为64.58%。
此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并认真参阅了21个省直部门关于各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从而对被测评单位的整改情况有所了解。
截至今年10月底,我省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绝大部分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其中,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10个方面2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1个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10个方面208个问题,均已整改或基本整改。省财政确认收入并缴库4.9亿元;相关责任单位追回和收缴违规资金8.59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5.63亿元。审计移送案件线索60起,已办结27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7人。
下午3时30分许,现场测评正式开始。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级,4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投票,测评结果即时显示在大屏幕上。最终测评结果显示,21个省直部门中,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最高的单位是省档案局,为97.92%,最低的则为64.58%。此外,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残联等6个部门的满意度也达到90%以上。
接受测评的省直部门负责人均表示,虚心接受测评结果,并将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持之以恒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开展满意度测评,有利于加强人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参与测评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崔玉芳说,我们要通过这种测评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从制度设计、顶层设计上研究办法,从根本上堵塞预算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漏洞。
据了解,对此次满意度测评结果较差、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由省政府督促继续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再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