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文献 > 正文

河南立法设立“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据新华社郑州5月27日电记者桂娟河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家庭获得一份“福利”——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

  新修改的《条例》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王自立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说,独生子女家庭人手缺少,在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患病住院期间,其家庭面临更大的困难,且自身难以克服,迫切需要政府、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这一假期将帮助计生家庭解决护理困难这一特殊难题。

  对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公众关心的婚假、产假等,新条例也做了颇具人文关怀的规定。在取消晚婚晚育者奖励假的同时,新的《条例》调整完善了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明确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3日外,增加婚假18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7日,以鼓励公民依法登记结婚和参加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为帮助家庭分担逐年上升的生育成本,新的《条例》还设立了生育奖励假,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管是生育一孩、二孩,还是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第3孩,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日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个月。

  新《条例》明确,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19/201606/cd446cbe-2dda-40b2-81ed-13a79b322df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河北全面修订城乡规划条例 解决空间性规划重叠冲突问题 下一篇: 辽宁人大:完善环保投入 防止治理成果出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