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西宁8月10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邀请青海、江苏两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青海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等工作开展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青海省全国人大代表李小松、拜秀花、韩永东、程苏参加。
视察组先后到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和西宁市、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等地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青海省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项工作。
参加视察的全国人大代表一致认为,青海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青海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着力在增强担当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攻坚措施等重要环节上下功夫,精准把握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青海特色、检察特点的改革举措,有序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生态司法和信息化建设,在服务地区和谐稳定、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充分履行了各项检察职能。同时,代表们就进一步丰富警示教育活动形式、推进检察干警队伍建设、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訚柏表示,青海各级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视察工作为契机,紧盯司法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以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为努力方向,以更加坚定的政治定力、更加科学的政策措施、更加有效的方式方法,在完善综合配套措施、发现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提升改革系统集成水平,不断增强改革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