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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草案二次审议 凸显公平竞争原则 强化诚信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2024-04-11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草案二次审议 凸显公平竞争原则 强化诚信政府建设

  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二审稿在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服务等方面作出了补充规定,多项修改凸显公平竞争的原则,并强化政务诚信建设的相关规定,传递北京市构建诚信政府的坚定态度。

  二审稿首先增加了关于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具体规定,提出,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不得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制定、实施或者变相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涉外商法规政策的制定也需要“打开大门”听取意见建议。二审稿提出,本市制定与外商投资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书面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外商投资企业和有关商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起草部门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反馈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同时,制定上述政策文件应进行解读,并根据需要公布案例指引或者实施指引。

  此外,二审稿重申政府守约践诺的决心,提出,本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同时,本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数据跨境自由流动,二审稿增加“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动的一般数据清单”的规定,提出,本市依法实施数据出境管理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动的一般数据清单。推动建设数据跨境服务中心与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安全治理、监测审计、体系认证等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服务;支持设立跨国企业数据流通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优先实现集团内数据跨境传输提供合规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zyfb/zt/bjs16jrdcwhd09chy/mtjc/202403/t20240329_3604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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