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关于本市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 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现报告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情况,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本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一、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深入实施绿色北京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进展、取得新成效。

  (一)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实现连续三年稳定达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次优水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分别为61、26和3微克/立方米。与2019年相比,PM2.5、PM10、NO2、SO2浓度分别下降23.8%、10.3%、29.7%、25.0%。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达到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37个国家考核断面中,优良水体断面占75.7%,消除劣Ⅴ类断面。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全市土壤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全市建成区的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3.5分贝和68.5分贝,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五)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空气、水体、土壤、生物中的放射性水平与往年相比无明显变化。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六)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总体保持稳定。

  二、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过去一年,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以及区域协同减排下,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圆满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年度目标。

  (一)“双碳”引领、绿色转型,首都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

  1.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碳排放持续保持省级最优。完善市场化机制,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并已正式启动;创新开展碳配额有偿竞价、绿电消纳碳市场补偿等机制,北京试点碳市场累计交易额31.24亿元。积极拓展试点建设,北京在全国81个低碳城市试点评估中成绩排名第一;大兴区、朝阳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入选国家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2.全面推进资源节约低碳高效利用。制定实施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行“能水粮地矿材”等资源全面节约。组织开展光伏发电、热泵供暖等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工作,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超过14%。印发公共建筑能效评估方法和制度工作方案,实施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890万平方米。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节水条例》,全年生产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25亿立方米左右。

  3.坚定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疏解提质一般制造业企业112家,腾退土地2282公顷,实施留白增绿383.8公顷。推进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布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推荐目录,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19家。

  (二)坚定信心、持续攻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化“一微克”行动,聚焦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围绕汽修园区、重型车(机械)等开展专项行动,完成44家重点行业企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聚焦氮氧化物(NOx)治理,推动农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3.09万户;完成25台燃油锅炉清洁化、490余蒸吨燃气锅炉NOx深度治理等改造。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市降尘量为3.6吨/平方公里·月,较2019年下降37.9%。

  2.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大力保护水资源,发布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市平原区地下水位连续8年累计回升11.01米。全面加强水环境治理,新建460公里污水管线,完成15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市污水处理率达97.3%。持续推进水生态修复,怀柔区雁栖湖获评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高效应对“23·7”极端强降雨,加快灾后恢复与重建。

  3.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抓好《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首年贯彻实施。严格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推进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把好新增耕地入口质量关。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

  (三)一体保护、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1.筑牢绿色生态屏障。深入实施总规第二阶段重点任务,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城乡建设用地减量约8平方公里。打造超大城市生态治理首都样板,西部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成功入选国家山水工程。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建立市级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万亩片林累计达到40处以上、千亩片林累计达到498处。完善《国家植物园建设方案》,推进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野鸭湖湿地入选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3.保护生态促进可持续发展。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朝阳区、昌平区分别获得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北京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印发全域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新增首都森林城镇6个、首都森林村庄50个。

  (四)聚焦重点、创新发展,提升现代环境治理能力

  1.全面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推进美丽北京建设进行系统部署。优化调整市委生态文明委组织架构,由“一办七组”调整为“一办五组”。组织实施59项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等171项政策成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7个产业园区试点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

  2.完善法规标准政策。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开展立项论证,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发布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地方环保标准。出台企业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指南、碳资产质押融资试点方案,金融助力绿色发展。

  3.强化生态环境督察考核。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加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印发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对石景山区、顺义区、东城区、西城区、怀柔区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4.科技助力高水平保护。提升监管能力,完善“三监”联动(监管、监测、监察部门在生态环境监管过程中高效联动)机制,创新运用“天上看、地上巡、数据联、电量核”等大数据科技手段,形成“平台精准发现问题-远程调度督导-现场核查解决”的闭环管理模式。严格执法检查,开展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专项执法行动,查办重点排污单位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件。

  三、扬尘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2023年,面对外来沙尘及本地扬尘影响的严峻形势,全市把加强扬尘管控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措施,深入开展扬尘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全市5-12月道路尘负荷均值较百日攻坚行动前1-4月下降26%,城市洁净度明显提升。

  一是统筹协调、完善机制。推动以“绣花”功夫压实扬尘精细化管控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管控切实抓好扬尘专项治理文件,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部门密切对接、细化落实,建立完善每周问题通报、双周联合督导、每月提醒督办等扬尘治理工作机制。

  二是科学监测、动态评估。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建立健全监测、通报、评估工作制度,每月对平原地区街道(乡镇)道路和施工工地(场站)开展道路尘负荷监测;利用高分辨率卫星动态识别跟踪全市未管控裸地情况。根据监测情况及时推送扬尘问题线索,促进快查快改。

  三是行业指导、严查严管。按照“管行业管环保”的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协作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狠抓施工扬尘管控,修订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指导手册,强化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使用;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专项治理;交通、水务、园林部门强化行业工地管理,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净尘”专项执法行动。

  四是属地监管、狠抓落实。各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创新推进新技术新模式应用。西城区试点采用全市首创的基坑气膜新技术,将室外施工转化为室内施工,联动控制扬尘、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大幅下降。朝阳区建立“4+9+3”模式(四个区域、九项标准、三套机制),实现标准化、清单化管理。通州区聚焦重点区域及扬尘指标高值点位,持续加大后半夜“四不两直”检查频次。

  五是专项督查、宣传引导。聚焦扬尘突出问题,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扬尘专项督查,针对扬尘突出问题,及时移交各区和相关部门,并同步通过媒体曝光。各区各部门通过专题调度、现场督导、集中约谈等方式,挂账督办、压实责任、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巩固成效。组织召开三场新闻发布会,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引导提高绿色施工水平。

  四、2022年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2023年3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本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书面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落实,有关处理情况重点报告如下:

  一是加快构建“1+N”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印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可再生能源替代等26个专项方案,各区相继出台区级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地方立法,立项申请报告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出台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统建统服”试点等方案,累计推广新能源车77万辆。开展环境日、低碳日、生态日等宣传活动;连续七年举办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与气候行动论坛,打造国际合作北京品牌。

  二是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新路径。提升城市品质,制定花园城市指导意见,建成休闲公园和城市森林22处,口袋公园和小微绿地50处,实现新增城市绿地200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4.9%。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制定以生态保护为导向的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GEP-R)核算方案,实现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与GEP-R联动挂钩;发布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应用指南地方标准,不断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三是加强城市精细化治理,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逐项落实垃圾源头减量、精准投放、循环利用等十条硬措施。推动安定焚烧厂建成试运行,新增生活垃圾焚烧能力5100吨/天。研究制定噪声法相关条款监管部门分工,开展北京市噪声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前期调研论证。发布固定设备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指引,供商业经营活动和办公场所治理噪声参考使用;组织开展全市及各区噪声工作人员噪声法及配套制度培训,增强全社会噪声污染防治意识。丰台区采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式促进商业经营者积极作为,解决噪声投诉问题。

  四是深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推动区域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进一步完善协同机制,成立生态协同专题工作组,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水务(水利)、园林(林草)部门强化统筹。深化大气联防联控,共同实施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联合应对区域性空气污染过程。强化水环境联保联治,京冀两地政府签署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水源保护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密云区、怀柔区、延庆区、门头沟区和张家口市、承德市组成“保水共同体”,推进重点流域协同共治。

  五、2024年工作安排

  过去的一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绿水青山成色更足,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标新形势、新挑战,面对新任务、新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不少压力和挑战。一是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还不稳固,受气象条件不利、本地排放强度增加、区域传输等因素影响,空气质量改善难度不断加大。二是水生态环境治理仍需加大力度,河湖水环境局部问题仍有反复,需进一步巩固水生态环境改善成效。三是绿色低碳转型需更大力度推进,产业结构绿色化、能源结构低碳化、运输结构清洁化仍有很大提升潜力,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还未普遍形成。四是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相关主体落实生态环保责任的主动性、自觉性还有待加强,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仍需激发。

  2024年,北京市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巩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努力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一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深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高效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再减量,持续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构建科学有序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进能源、产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先进低碳技术、气候友好型区域等试点示范。完善北京试点碳市场管理机制,保障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运行。深化绿色出行、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绿色示范创建,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加强VOCs和NOx污染治理,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VOCs全流程管控,加快推动机动车“油换电”“油换氢”。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三水统筹”,深入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齐抓共管。加快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三是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推进花园城市建设,新建无界公园20个。加快受灾区域生态修复,加强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深化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拓展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路径。

  四是健全美丽北京建设保障体系。制定推进美丽北京建设实施意见。推动噪声污染防治等地方立法,制修订更加严格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加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减污降碳等关键技术研发。用好大数据手段,持续提升市区两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不断巩固提升执法效能。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继续开展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报告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扬尘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2022年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2024年,全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力抓好首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首都。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zyfb/202404/t20240401_36078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14号 下一篇: 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