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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

发布时间:2021-08-21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我国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亟需强化,建议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

  报告指出,总体来看,畜牧法在各地各部门得到了有效实施,畜牧业转型升级正在加速推进,但我国畜牧生产方式总体上还比较粗放,疫病防治和养殖污染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畜牧兽医力量不足,体制衔接不畅已成为制约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地方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职能淡化、力量弱化、支持虚化”等问题依然突出。

  报告建议,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在国家层面明确将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作为基层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地方稳定基层机构队伍、优化动物防疫工作机制提出具体要求和落实时间表。

  报告提出,依法保障县乡两级动物防疫机构有关经费,改善设施设备条件,落实人员工资待遇和有关津贴,确保动物防疫、检疫和监督工作正常开展,筑牢畜禽疫病防控第一条防线。


原文链接:http://www.tjrd.gov.cn/jdzh/system/2021/08/19/0300222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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