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人工智能技术全面爆发的一年,越来越多的人工智能应用上线并在全球迅速走红。人工智能为社会生活和商业活动带来巨大便利和机遇的同时,也衍生出一系列社会、伦理、安全和法律问题,引发社会公众普遍关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有多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人工智能法的议案,建议对人工智能发展和崛起所导致的各类法律问题开展立法研究,适时制定人工智能法。
议案认为,由于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现有的法律制度体系不足以充分应对和衔接人工智能技术所引发的各类问题,出现了明显的滞后和空白。因此,应对相关法律进行及时更新修正。同时,涉及人工智能技术伦理的法律问题处理难度较大,学术界争议较多,应积极做好立法研究工作为相关伦理问题的出现做好法律储备,鼓励在人工智能立法领域深入开展学术交流探讨,为全面开展人工智能相关问题的立法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据了解,2023年7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于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成为我国现阶段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的主要法规。但议案认为,《暂行办法》仍不能较全面地涵盖人工智能所引发的各类问题,不足以做好与现行法律的衔接工作,建议总结完善《暂行办法》的实施经验,适时制定人工智能法,对人工智能法律问题作出全面规定,衔接因人工智能技术兴起而形成的各法律间的空白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