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全国工作 > 正文

建立爱国主义教育长效保障机制

发布时间:2024-03-29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人大

  “青少年学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群体,学校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国家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了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盐城市第一小学督导室主任陈宏斌说,为进一步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走深走实,应建立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长效保障机制。

  陈宏斌建议,建立协同保障机制。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各级教育部门是主要责任单位,但是还需要文旅、安全、应急等部门协同工作,将爱国主义的内在要求和外在社会资源对接好、配置好,保障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实施到位。因此,应在政府层面进行统筹,进行顶层设计,形成政策制度,并成为对各级学校的考核目标之一。

  同时,建立网络保障机制。可以借助网络对中小学生进行精准化宣传。准确把握普法内容和重点对象,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式普法,增强爱国主义教育法相关优质内容供给,提升网络宣传实效。将爱国主义教育法普法工作融入“全国网络普法行”“法治护我心”“E法护未来”等网络普法活动品牌,丰富品牌内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创新出彩。同时要加强网络监督,确保给中小学生一个绿色的网络空间。

  此外,还要建立财力保障机制。参观、寻访等是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中必不可少的形式。建议各级政府实施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游学活动,政府按学段为学生划拨相关费用,通过系统的课程设计,组织学生沉浸式参与,在活动中领略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从革命文化中传承红色基因。


原文链接:http://www.spcsc.sh.cn/n8347/n8350/u1ai26465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彭清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桂开展专题调研 下一篇: 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