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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融入首都高质量发展大局打造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北京样本”

发布时间:2024-01-16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市高级人民法院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与支持下,北京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部署和市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首善标准,压茬推出营商环境1.0版至6.0版改革,持续激发司法效能,全面提升诉讼体验。2023年以来,北京法院主动融入首都高质量发展大局,制定营商环境6.0版改革方案,扎实推进6大方面35项改革举措,努力打造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北京样本”。

  将“公正与效率”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突破口

  在提高审执效率上实现新发展。一是推动纠纷解决模式系统性重塑。健全“多元调解+速裁”及诉源治理新机制,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提高简单案件诉前调解成功率。加强对审判态势的动态监测,针对上升势头明显的案件类型,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对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二是继续深化小额程序适用。2022年,北京法院率先通过联合发文的形式,将小额诉讼案件受理费标准降至10元,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认可。2023年,进一步制定《小额诉讼程序指引》,加强对程序适用的引导和宣传,在法律框架内,让更多诉讼主体用最简便的程序、最低的诉讼成本、最快的速度解决纠纷。三是全力提升审判效率。细化审判流程节点管理,落实关于延期开庭的规定,严控案件庭审次数。进一步完善一、二审衔接机制,统一上诉案件卷宗审查标准,加快各流程节点衔接,提高上诉卷宗移送和二审立案审查效率,全市法院上诉案件移转天数同比下降12%。持续推进电子送达,方便人民群众高效参与诉讼,电子送达覆盖率已达75%,同比提升8个百分点。四是大力提升执行质效。全面推行财产线索接转中心建设,对申请人提交的财产线索统一接转、迅速启动查控工作,有力拓宽了被执行财产查找途径,全年接收财产线索12775件,推动1587起案件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6.5亿元。依法加强对待处置财产的调查、公示和拍卖力度,提高财产定价效率,规范司法拍卖行为,财产处置力度更大。2023年以来,司法拍卖财产2.28万件,比上年增加36%,成交金额209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7.3亿元,网拍率在全国法院排名第一。

  在破产制度机制建设上实现新成效。一是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程序得到优化。进一步修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操作指引(试行)》,健全立案、审判、执行、破产互动机制,保障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效衔接,为困境企业及时争取挽救“窗口期”。二是跨境破产制度研究融入实践。探索互惠原则适用新方式,为在京企业及其跨境经济活动,依法稳妥解决债权债务、维护利益提供制度保障。2023年1月,北京法院适用法律互惠原则承认德国破产程序,该案系我国内地首例通过法律互惠承认外国破产程序的案件,对推动我国跨境破产制度发展、加强跨境破产协助、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三是破产程序与刑事程序协调不断探索。建立破产程序与刑事程序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定期梳理归集破产程序涉刑疑难问题清单,协调联动解决刑破交叉重点难点问题。四是破产国际化培训深入推进。2023年5月,世界银行在北京举办全球首场办理破产专题培训,市发展改革委、市高院组织全市法院系统、全市50家破产管理人、22个政府部门共计660余人次参加培训,北京法院破产改革举措和成效获世界银行专家高度评价。

  在服务保障管理人履职上提供新便利。一是政府债权人债权申报更加便捷。加强府院联动,在市政务服务局破产信息查询窗口的基础上,扩展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破产窗口办理功能,破产管理人在查询破产信息的同时可同步办理政府债权人债权申报工作,实现破产企业政府债权申报与破产信息查询“一表申请、并联审批”,破产管理人履职便利度进一步提高。二是破产援助资金服务更加高效。制定破产援助资金使用细则,优化破产援助资金审批流程、提高拨付效率,充分发挥破产援助资金保障破产审判效能,进一步推动无财产、无人员、无账册的“三无”破产企业顺利出清。

  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贯彻理念

  在民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涉外商事审判、金融审判等领域进一步延伸改革。一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健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体系,在8家中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探索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规则,审结全市首例碳排放配额交易纠纷案,依法保护碳排放配额交易合同效力,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减污降碳。二是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依法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029件,涉外案件占11.5%,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同比增长150%。三是深化涉外商事审判机制改革。推进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与智慧法院建设深度融合,建设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中英文网站,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深化涉外商事审判机制改革,审结涉“一带一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外商事案件531件,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调解成功率达85%,调解平均用时28.4天,有效助推北京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四是积极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创新。打造高水平金融法治协同平台,进一步深化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常态化协同,就审判中涉及的行业普遍性问题以司法建议的方式促进行业协同治理,践行能动司法;持续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在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京津冀三地高院签订框架协议,加强区域合作,拓展协作领域。一是完善跨域立案服务,共同推进多发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探索建立统一的工作标准。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建立知识产权司法资源信息共享、知识产权大保护同频共振、司法宣传区域联动等工作机制。三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健全跨域司法协助、跨域重大案件处理、跨域生态环境修复等一体化司法保护机制,推进执法与司法联动互动。四是深化执行联动,拓展异地执行协作、委托事项办理范围,建立异地财产联动处置与联合执行机制,推动解决异地京牌小客车处置难题。

  在破产府院协调联动上进一步拓展深化。一是破产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高院等部门制定出台《北京市深化企业破产制度改革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重点在破产司法保障、完善资产处置、健全市场化企业挽救、完善民营企业纾困等方面深化改革,提高经营主体重组和出清的效率,进一步提升破产制度改革质效。二是“府院”沟通联络机制更加完善。市高院与市发展改革委建立府院定期沟通联络机制,强化工作对接和信息交互,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高效、稳妥推进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涉及的资产处置、费用保障等问题,“府院”联动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力抓手

  在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上下实功。一是持续深化12368“一号响应”诉源治理机制。对街道乡镇、农村社区等基层社会治理主体通过12368热线提出的司法需求,由市高院统一派单,为基层单位提供定制式、精准化司法服务,全年响应诉源治理类需求11699个,实现343个街乡镇全覆盖,预防化解潜在纠纷2.3万件,积极助推“无讼社区”“无讼乡村”建设。二是持续深化“接诉即答”“接单即办”工作机制。诉讼服务热线接听来电137.6万件,持续保持联系法官到位率100%、反映事项回复率100%,接听满意度达99%以上。三是推进诉讼费专用票据电子化改革。逐步推进实现“在线换票”,方便当事人及时下载电子票据。逐步推进升级在线退费功能,方便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实现不到现场即可完成退费。四是提升执行环节诉讼服务水平。探索扩大执行案款线上发还适用范围,畅通缴费渠道,试点推行执行案款二维码收款,推进胜诉当事人权益便捷高效兑现。

  在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挽救上出实招。一是加大快速审理机制适用力度。通过细化完善节点性流程、依法适用法定最短期限、运用信息化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快速审理案件适用范围和比例,畅通中小微企业快速退出渠道。在中扬京凯公司破产和解案中,通过依法缩短通知债权人周期、全程线上审理等方式,加速化解企业债务。该案自法院裁定和解至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仅用时11天,普通债权人清偿率达73.77%,有效化解债务危机,企业实现脱困解负。二是积极探索完善中小微企业快速挽救和退出程序。在重整识别阶段充分考虑中小微企业的实际困难,结合中小微企业所在行业前景、产品特点等因素判断企业的持续运营价值,第一时间启动企业重整程序。在复兴门诊所重整案中,结合该诊所面向的客户资源以及企业所拥有的知名度,快速推动企业进行重整,最终企业得以挽救重生。三是因企施策疏通企业挽救的痛点堵点。针对中小微企业存在流动性不足、融资困难、重整投资人较难招募,以及企业经营人身依附性强等特点,根据中小微企业需要,一企一策、量身定制重整方案。在京兰床具公司破产重整案中,深入挖掘企业品牌价值,创新采用竞价遴选重整投资人的方式,最终为企业引入最佳投资人,大幅提升了债权人清偿率。

  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上谋实效。制作“京企法律服务包”,包括各类文书模板、平台操作指南等31项内容,向在京企业发送,取得良好反响。将营商环境改革工作与司法为民紧密结合,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2023年8月以来,全市各级法院组织专题座谈24场,广泛征求全国、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人士及企业界代表意见建议266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金融审判工作情况,办理代表建议29件。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活动249场,邀请代表委员走进全市三级法院参观视察、调研座谈、观摩庭审、见证执行677人次。

  下一步,北京法院将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立足北京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塑造首善标准、国际一流的法治环境,为首都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fwhd/bjrdzz/2023n/d12q/yfywly12/202401/t20240109_3530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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