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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级人大常委会设立街道工作机构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县城区周边乡镇纷纷被划转设置为街道办事处,原来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自然消除,为弥补人大工作在街道层面的缺失,县级人大常委会参照组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很有必要。但设立的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以及街道人大工作制约有哪些,我们人大干部都要说得清、道得明。

  

  县级街道人大工作的困境

  

  地方组织法及中发〔2015〕18号文件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从对法律和文件的理解看,只有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县级人大常委会只能参照有关规定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回顾地方组织法的修法历程,2015年之前,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三条只有前两款表述,没有第三款规定,修法后,增加了第三款内容,把县级层面能够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的范围变窄了。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原则上是不能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的。有人说县级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制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弥补法律规定上的尴尬。个人认为,这样做仍然不能规避“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逻辑缺陷,寄希望新一轮地方组织法的修订,补上县级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的制度空白,否则县级层面已经配备的街道人大工作机构负责人开展工作,就会“腰杆不硬”“底气不足”。

  

  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是什么

  

  弄清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是什么,需要明确界定其与县人大常委会、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内设工作机构五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对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街道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任免。另一方面,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受同级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对街道人大工作的领导,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就要自觉把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主动服务服从于中心大局。其三,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组成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供给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应依法保障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开展活动。其四,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与乡镇人大是不同的,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不是一级国家权力机关,不能独立行使一级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但是可以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一些有关监督、选举等方面的工作。其五,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与县人大常委会的内设机构一样,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服务。

  

  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做什么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有五个方面的职能职责。一是密切联系代表。联系代表就要知道代表的基本情况,掌握代表的职业特点、兴趣爱好,以及代表在履职中的所需所盼。联系代表就要知晓代表所在的代表小组及选区,有针对性组织代表开展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等代表活动。代表工作是街道人大工作的核心,街道人大的所有工作都仰仗代表的参与才能依法开展、顺利进行。二是精细组织开展代表活动。代表进社区、院落联系选民听取社情民意是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是代表活动,代表向选民述职是代表活动,在“代表之家”接待选民也是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一定要有方案、有目的,决不能是浅尝辄止的走走看看,更不能“走到哪里黑、就在哪儿歇”。三是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判和意见。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接待选民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及批判要及时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台账。要甄别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批判的社会价值,将问题、意见建议及批判转交街道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明确办理时限、加强办理跟踪、听取办理结果汇报。对办理中需要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及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街道党工委,巧用外力突破阻力。四是办理常委会交办的监督事项。对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具体监督事项要适时组织辖区内的县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和跟踪督办,并将视察、调研、跟踪督办了解掌握到的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五是选举及其他事项。街道人大工机构要依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组织选区内的选民选举或补选县人大代表,并做好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目前,江阴市在全市街道试点并全面推行选民代表会议制度,赋予了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一定职权,江苏省、浙江省等省市已经陆续出台街道工作条例。特别是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明确了县级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合法地位、工作内容、经费预算等,很好解决了县级层面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法律问题;江苏省制定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街道人大工作条例》,不包含县级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但要求县级层面已经设立的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参照执行。四川省的街道人大工作条例何时出台、如何规定,我们拭目以待。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gdll/202103/t20210308_39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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