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综述
文/ 徐小光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与亲和力的具体体现;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一切善德之始、幸福之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将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作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第一个执法检查项目。开展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高质量满足我市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5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委托检查与部门自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全市16个区和负有法定职责的市级重点部门进行了“全覆盖”执法检查,为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全面“体检”。
坚持更高站位,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做到“三个结合”,实行正确监督。一是与主题教育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边学习、边检查、边宣讲,将中央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最新政策直接传达到基层。二是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检查之前,认真做好前期调研,摸清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底数现状;检查之中,检查组化整为零,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分别深入养老机构、农村、社区,查找各类问题;检查之后,针对具体问题开展跟踪调研,推动整改落地落实。三是与助力“十项行动”相结合。将检查的重点内容同“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逐条对标对表,以人大法律监督的形式助力“十项行动”。
依托“三方力量”,实现有效监督。一是依托群众力量。委托第三方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服务网络问卷调查,市民群众积极响应,9590人参与调查,真实客观反映了我市养老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实际需求。二是依托专业力量。邀请法工委负责同志为检查组成员作培训辅导,逐条分析法规内容,明确检查要点。邀请专家学者、资深行业工作者参与检查,发挥其专业优势,增强检查的权威性。三是依托部门力量。请市消防救援总队派员全程参加执法检查,排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现场提出专业化整改建议。
运用“三种方式”,严格依法监督。严格按照监督法和执法检查办法规定,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将法治理念贯穿于检查的全过程。一是部门自查。按规定要求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11个法规实施主管单位依照法定职责开展全面自查。二是实地检查。检查组选择河北区、北辰区、宁河区等8个行政区的相关点位开展实地检查,调取查阅了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的工作资料。三是委托检查。委托滨海新区、和平区、西青区等另外8个区人大常委会在其行政区域内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实现了对法定职责和行政区域的执法检查“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分三个阶段按步骤开展执法检查,共计检查点位116处,组织召开座谈会16场,发现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四大类30余个问题。第一阶段深入基层社区和养老机构,现场检查条例落实情况。第二阶段主动上门,带着前期检查发现的一系列问题到市级部门分析根源研究对策。第三阶段随机抽查,针对发现的具体实际问题,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组织市有关部门深入现场研究解决措施。
镜头一:难用的配建设施
检查发现,在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四同步”规定方面,市住建、规划、民政等部门没有形成明确的指导意见和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各区工作流程不统一、不规范,部分配套设施难以满足养老服务需要。例如河东区龙峰馨园、河北区喜峰家园的养老配套设施,多是“三角房”“细长房”“无窗房”等不规则房型。
王迎代表提出,各类养老设施是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阵地,要不折不扣落实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出台统一规范“四同步”工作流程举措。同时,还要加快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和提升改造工作,提升全市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镜头二:难办的审批手续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和民政部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检查发现,武清区大碱厂镇、宁河区潘庄镇使用农村集体用房改建养老机构,因缺少落实通知的具体措施,难以在规划、住建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导致养老机构无法正常营业。
马丹代表提出,经过一定的程序,将闲置的社会资源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可以提高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养老服务的可及性,有效增加供给总量,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要强化协调配合,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联审机制,尽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供便利服务,推动完善各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
镜头三:难落实的优惠政策
检查发现,养老机构享受居民水电价格政策落实还不到位。河东区桃园养老院因租赁场地限制,电力由房东转供,长期按工业电价向房东缴费,连续多年向属地电力部门申请执行居民电价,因房东不配合,市区发展改革、民政等部门和电力企业虽进行协调但仍未办理成功。在检查组有力推动下,日前,河东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再次进行协调,形成了解决方案,具体工作正在推进落实。
付娜代表提出,条例规定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优惠政策无法落地,既增加了养老机构的经营成本,影响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同时也损害了法规的严肃性。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将各项优惠政策讲清楚,把好事办好。主动研究破解问题,特殊问题实行“一事一议”,在合理合法、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让政策的红利真正落到实处。
坚持依法履职,认真审议、建言献策、紧盯整改
7月26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充分肯定了我市坚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和引领养老服务工作加快发展取得的工作成效,指出了重点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苗宏伟、魏继红、崔红梅、廉桂峰、刘凯华、高平武、齐崴、张勇勤等8位常委会委员分别就进一步推动医养结合发展、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优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发挥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作用、保障失能失智老年人生活质量、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积极为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发展贡献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执法检查报告后,根据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7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执法检查报告连同审议意见转送市政府研究处理,要求市政府认真整改落实,并于11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执法检查紧盯问题整改,形成了人大监督的闭环。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对待老年人的态度是一个社会、一座城市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体现。人大监督的目的是维护法律的权益,更是以法治力量维护老年人的权益,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