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记者会上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介绍,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履职保障和要求。二是,增强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三是,增加行政复议申请便民举措。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管辖制度。
杨合庆介绍,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在2023年6至7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434人提出的1584条意见,同时,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共收到162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483条意见,其中有许多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如建议建立行政复议案件提级审理制度、对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等。经研究,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完善了有关规定。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外国国家豁免法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增值税法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学前教育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学位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吴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