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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华在自贡、泸州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时强调 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8-26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8月22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宋朝华率队赴自贡、泸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依法治安、依法护安,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宋朝华一行先后深入自贡市东方锅炉、市燃气公司、中昊晨光、贡井区桥头镇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泸州老窖黄舣酿酒生态园、江阳区南城街道、泸州华润兴泸燃气等地,详细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监管职责落实和监管力量建设、救援体系及信息化运行机制建设等情况,并在两市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对自贡、泸州两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表示肯定。宋朝华指出,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对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重要指示,为我省进一步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宋朝华强调,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问题为导向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治理。要明确法定责任,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强化依法治安,做到普法宣传到位、严格执法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持续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把监督发现问题向监督解决问题延伸,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为奋力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省妇联主席杨娟,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徐洪,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王峰,以及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相关领域专家参加检查。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jdgz/zfjc/202308/t20230825_44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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