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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立法汇民意聚合力

发布时间:2023-08-2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在谈及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时表示,社会公众意见经基层立法联系点被写入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生态环境领域法律。

  以长江保护法为例,在立法过程中,法工委委托位于长江流域的湖北襄阳、江西景德镇、江苏昆山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课题调研,3个联系点向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有关学校发函征求意见,多次召开有关部门、专家、企业代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组织开展实地调研,还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正是通过多种形式的调研,形成了紧贴实际、内容翔实的调研报告,为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听取利益相关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方式途径,聚焦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找准突出矛盾问题,将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具体体现到法律中……我们不仅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划定生态红线,也在守护青山绿水中时刻倾听民声、汇集民意。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不忘初心、心系群众,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划和推动工作,以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为标尺检验和考核工作,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让生态环境改善的红利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深厚情怀。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了人民,也必须紧紧依靠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共建美丽家园,需要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的人民战争,加强生态文明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培育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群众认可才是真认可,群众满意才是真满意,说到底,群众感受才是检验工作成效和环境质量的关键依据。

  美丽中国的答卷写在绿水青山间,更写在人民心间。只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就一定能汇聚起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强大合力,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作者:章清)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308/9db825dce9c44baa9cf483b5ffac82c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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