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在自治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提出的“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认真执行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落实,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实财政保障。
一、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5.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5.0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其中:民生支出2428.5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5%,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7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4.0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5.8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主要是土地交易市场下行压力较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减收较多,执行进度偏慢。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7.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的支出执行进度偏慢。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0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9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集中在下半年上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等大额预算集中在下半年支出。其中: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集中在下半年上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等大额预算集中在下半年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38.0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29.0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9%其中: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30.9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01.2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预算执行进度加快,财政收支实现“双过半”。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年初人大审议通过的全年收支预算执行目标,全力以赴、依法依规加快推进财政收支管理各项工作。1—6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56.2%、51%,收支预算执行进度均快于序时进度,实现上半年“双过半”目标。收入方面,受2022年4月起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大幅拉低2022年上半年基数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6%,连续三个月实现两位数高速增长。支出方面,1—5月累计支出进度分别为8.1%、15.5%、27.3%、37.7%、40.9%,除1月受春节错期及疫情影响导致进度稍慢外,其余各月进度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二)重点领域保障有力,风险防控扎实有效。一是基层民生领域保障有力。1—6月,全区民生支出占比持续在八成左右,其中县级民生支出占比82.6%,高于全区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较2022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为三年来同期最高占比。70个县中共有48个县民生支出占比较2022年同期有所提高,34个县民生支出占比高于县级平均水平。二是财力持续向基层下沉。加快转移支付下达,截至6月底,已下达市县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2623.2亿元,全力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全区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4.9%,市县支出占全区比重达81.1%,较2022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三是稳妥有效防控风险。发行政府再融资债券643.34亿元,有效缓释到期政府债券风险。多措并举推动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加大对高风险地区的化解风险支持力度,守住不发生风险的底线。全面实施市县“三保”资金专户管理,保障“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和资金,市县“三保”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强化增收节支提效,全力统筹更多可用财力。一是加快推进全区财源建设,成立全区财源建设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在出台产业政策和分配产业类资金时考虑税收贡献因素,引导各地培育壮大优质稳定财源。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财力支持,截至6月30日累计获得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达到2022年全年的97.4%,剔除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转移支付资金不可比因素后增长5.2%;获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177亿元,同比增长13.3%。三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出台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若干措施,从强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严格支出管理、加强监督评估等方面制定系列硬核措施,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加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延续和优化实施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出台若干情形下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助企纾困。二是加力实施“桂惠贷”贴息政策,下达财政贴息资金16亿元,扩大财政贴息杠杆效应,“桂惠贷”投放1577.01亿元、惠及市场主体8.43万户。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功能,新增拨付广西融资担保集团注册资本金0.5亿元、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0.5亿元,1—6月全区新增政府性融资担保金额197.85亿元,促成融资268.37亿元,在保余额459.1亿元,新增担保户2.48万户,节约融资成本2.17亿元。三是用好用活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推动设立广西桂垦佳沃科创投资基金、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等3支科创、产业投资子基金,3支子基金总认缴规模1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认缴出资3亿元。
(三)聚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一是持续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工业提速增效。截至6月30日自治区下达工业振兴补助资金58.39亿元,支持重大工业产业项目、能源电力保供等,助推我区工业稳定运行。已发行产业园区专项债券222.94亿元,支持重点培育产业园区项目,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1—6月,全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完成115.05亿元。截至6月30日,已分配下达去冬今春重大项目预算130亿元,涉及自治区本级支出60.73亿元,已支出48.59亿元,支出进度为80%。二是持续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全区安排落实财政衔接资金预算192.2亿元,截至6月30日,全区已支出100.1亿元,支出进度为52.1%,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全区筹措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和农业产业发展资金33.14亿元,支持优质种业提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支出,鼓励各市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推广多种形式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筹措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和农田补助资金59.61亿元,支持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地力肥力,巩固粮食安全基础,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筹措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22亿元,支持稳定种粮农民收益。1—6月,全区农业农村支出93.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三是持续推动自由便利地建设,推进高水平开放。统筹资金254.42亿元,聚焦港口、公路、铁路等关键基础设施,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提质增量发展;筹措安排平陆运河集团注册资本金12亿元,支持加快推进平陆运河工程建设,后续将根据平陆运河工程进展及存量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拨付;积极支持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加快建设高质量实施RCEP示范项目集聚区,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区试验区提升战略,促进外贸外资提质增效,统筹安排中央外经贸发展等预算7.38亿元,其中,截至6月底,自治区本级支出进度为57.5%。安排1.11亿元支持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四是瞄准发展定位,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向海发展,下达资金72.99亿元,重点支持北部湾门户港三年行动计划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资金共1.94亿元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安排5亿元支持污水管网建设,提前下达0.67亿元支持全区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提升水环境质量,切实提升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能力;提前下达2023年“十三五”第三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亿元,巩固“十三五”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果,支持镇级污水管网补短板,提升污水集中收集效能。1—6月,全区污染防治支出17.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城乡社区支出173.6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五是加力支持科教振兴,强化创新发展支持。自治区财政安排创新驱动发展专项预算8.29亿元、科技发展专项预算6.3亿元,截至6月底,全区已支出12.89亿元,支出进度为88.3%,大力支持重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6+2+N”体系、科技“尖锋”行动。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一是加强直达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管理。上半年,直达资金支出877.77亿元,支出进度52.6%,惠企利民效应持续显现。二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1—6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603.25亿元,教育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9.9%,支持和引导各地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计划,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三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自治区财政安排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62.76亿元,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97.5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丧葬补助金,给予参保人员缴费补贴、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费。1—6月,全区财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83.6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四是强化住房保障。自治区财政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22.97亿元支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2万套、新筹集公租房409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27万户、2230套城市棚户区住房、18.61万户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全区住房保障支出8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群众住房条件持续改善。五是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筹措就业补助资金29.87亿元,支持落实一次性就业创业奖补、职业技能补贴、农民工就业创业奖补等就业扶持政策。1—6月,全区就业补助支出13.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六是加快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实施,累计下达资金789.32亿元,占年度资金筹措计划的103.6%。
(五)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修订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考核办法,建立零基预算编制考核机制。深化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改革,推进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化规范化,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全面启动2023年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强化支出标准应用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机融合。印发文件部署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全覆盖,组织市县开展预决算公开交叉检查工作。试编2023—2025年自治区本级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对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支出和73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开展绩效自评,对工业振兴、乡村振兴等20余项重大政策及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验收。组织对7项自治区本级重大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分类指标体系梳理,健全重大政策及项目绩效指标体系。修订完善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部署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
四、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一)政府债务规模。
截至6月30日,全区政府债务余额10417.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838.0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579.51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976.2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46.1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330.1亿元。
(二)资金投向情况。
1—6月,发行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的新增政府债券62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72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451亿元,主要支持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其中:安排产业园区项目222.94亿元;安排高速公路、铁路、水运、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148.11亿元;安排公立医院、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等社会领域项目64.83亿元;安排农业、水利、物流等基础设施项目8.92亿元;安排棚户区改造项目6.2亿元。
(三)风险防控情况。
1—6月,全区发行再融资债券643.34亿元,有效缓释到期政府债券风险,全区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均已如期偿还。全区严格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超额完成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备案的政府隐性债务累计化解计划。
(四)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1〕2号),全区正在组织开展2021—2022年发行的产业园区专项债券绩效抽评工作,并全面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部署,通过系统监测手段,对项目运营实施监测,提高专项债券项目质量。
五、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的思路和措施
(一)持续推进财源建设,夯实收入基础。高位推进财源建设工作,产业主管部门、税费征管部门和市县政府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研究提高产业类专项资金和工业园区专项债券投入产出比,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市县、园区和骨干税源企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加快发展。加强财税部门协同联动,加快建设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健全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更多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加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加强“四本预算”统筹、增量与存量资金资产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统筹,加大沉淀资金资产资源盘活使用力度。加快预算资金分配下达,督促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发挥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加强“三公”经费支出定期监测和动态监控,严控低效无效支出。落实落细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扎扎实实把该减的税费减到位,突出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等的支持,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直达资金支出,更好发挥资金惠企利民实效。加大“桂惠贷”贴息保障力度,指导市县做好贴息安排与贷款发放计划的衔接,提高贴息资金拨付率。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奖补、代偿补偿政策,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提效。
(三)持续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助推高质量发展。指导、督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柳州市财政局按照市场化方式,积极推动设立先进制造业基金、科创基金集群,加力推动工业经济提质增效。持续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落实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财政奖补政策,支持深入实施科技“尖锋”行动,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强“三农”投入保障,确保全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0%、50%,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力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自贸区等重大开放平台建设。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力支持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大力支持办好为民办实事工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加快出台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市加快推进设区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指导各市县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实现零基预算改革全覆盖。全面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质量,加强与人大、审计、财政部广西监管局等部门协同联动,大力拓展对重大政策和项目财政评价覆盖面,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将政府债务、资产、绩效等业务逐步纳入一体化系统。研究制定我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推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
(五)加强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积极探索专项债券收益归集管理机制和偿债备付金机制,确保政府法定债务不出风险。优化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处置力度。健全政府隐性债务问责闭环管理机制,加大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查处力度。加快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分类转型,不断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和市场化融资能力。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办法,加强“三保”资金专户监测和管理,切实兜牢“三保”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