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贺志泉)税收一头连着国家政策,一头连着民众利益,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7月24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郑州举行,《河南省保障税收服务发展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据记者解,2016年省政府出台的《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对全省依法治税、保障税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制度措施已难以满足当前工作需要,目前,山东、广西、海南、浙江、江苏等20余个省份已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税收优惠和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
强化涉税信息共享
《条例(草案)》强调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涉税信息共享的领导,规定了依托省公共数据平台实现涉税数据交换和共享,对于涉税信息交换目录外的数据交换,有关部门间可以协商确定交换方式。此外,对涉税数据交换的方式和渠道、交换的涉税信息的质量、提供涉税信息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强化税收协助保障
《条例(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税收保障工作的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协助做好税收保障工作。在规定有关部门应当予以税收协助的同时,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公安、市场登记、人民法院、供水供电供气、财政等有关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税收协助义务单独列明,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税收协助共治格局。
强化税收助力高质量发展
《条例(草案)》专门拟制了“税收优惠和服务”一章,结合税务部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职责,对于落实普惠性、长期性、有利于促进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条例(草案)》中进行了明确。通过减税降费,助力中小企业减负纾困,支持重点产业领域,进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税收征管监督
《条例(草案)》专门拟制了“税收征管监督”一章。体现了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社会公众对税收征管的监督作用,以税收征管监督助力税收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确保税款安全和提高收入质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编辑:贺志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