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宋文新率执法检查组,赴雄安新区开展《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杜君丽,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徐元锋,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二级巡视员张素彬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在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汇报座谈会。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雄安新区群众工作中心、容东片区南文营社区、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新区党群工作部、法院、检察分院、公安局、群众工作中心等单位的汇报,同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充分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在雄安新区群众工作中心调研。
执法检查组指出,雄安新区各级各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准确把握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趋势,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依法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为加快推进我省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在雄安新区中院调研。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着力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我省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的成果,切实把这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抓好抓实抓到位,确保取得扎实成效。要紧扣中心大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大格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尽责,强化源头治理,有效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地落实,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使之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中发挥更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