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赴阿坝州、成都市,在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的同时,开展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雁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坪、朱家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贾瑞云参加检查。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四川号称“千河之省”,湿地资源丰富多彩,拥有除滨海湿地之外的所有湿地类型。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四川省现有湿地123.08万公顷,位居全国第6位。其中,若尔盖沼泽湿地是中国面积最大、泥炭资源最为丰富的高原泥炭沼泽。四川湿地资源在全国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和补给区,对保证我国西部生态安全、水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对我国中东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及其重要的价值。
检查组先后前往阿坝州红原县日干乔湿地、若尔盖县唐克镇黄河九曲第一湾、若尔盖国际湿地、松潘县尕力台以及成都新津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等地,实地了解高原、河流、平原类型湿地保护修复,黄河干流岸线冲刷、侵蚀和水土流失及工程治理以及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泥炭保护等情况。
检查组指出,贯彻实施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更好地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的战略举措,是推动绿色发展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全面贯彻实施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依法加强湿地资源管理、保护利用,积极创建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好湿地自然保护地。要统筹规划湿地修复,坚持规划引领,聚焦重点区域、重要湿地等系统推进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着力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要严格按照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严格用途管制;要完善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湿地恢复费等制度,鼓励开展地区间生态保护补偿;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好用好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对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履行职能,加强监督,督促同级政府切实履行好属地职责,更加系统更加科学地保护修复湿地,引导和规范湿地的合理利用,保障湿地生态功能和永续利用,坚决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加快建设美丽四川。
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办公厅一级巡视员徐建群,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为国、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邱伟等参加检查。
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还将前往攀枝花市和凉山州开展检查,同时委托甘孜州等地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