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至20日,省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杨秀彬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达州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盐井坝村、宣汉县胡家镇鸭池村、博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苏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秦巴农耕博物馆等,实地检查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乡村建设、文化传承保护等情况。同时,检查组随机暗访抽查了部分行业部门、乡镇、村社“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6月20日下午,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达州市、通川区、宣汉县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通报执法检查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围绕促进乡村振兴作了交流发言。
检查组指出,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是依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近年来,达州市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聚焦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等,全面推动“五大振兴”,取得了成效。
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以宣传解读之“深”促进法律条例“应知尽知”,以法治之力助推乡村振兴。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法一条例”各项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理顺权责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纵深推进“五大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乡村振兴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以实际成效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以高质量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邓瑜华、涂扬举、吕勇、吴勇、何建、邹雪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省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毛业雄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