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
及五年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意见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曹哨兵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及五年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2年,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方位、全省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优异成绩,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我省环境状况的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及五年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当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任务较为艰巨,生态环境改善基础还不够稳固,治理能力和体系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为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贯彻到产业结构升级、能源结构优化、运输结构调整等各方面,坚决把好山好水保护好。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顺应形势变化、妥善应对复杂局面,主动破解发展难题,切实解决环境问题。
二是要大力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功能,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升级改造,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在传统产业推广应用,降低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积极实施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和标准体系,加强绿色低碳项目要素保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降碳,协同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转变,深入开展全省火电、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碳排放绩效分级,推进生产领域能源低碳化和交通运输领域新能源化,全面加快低碳转型步伐。
三是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污染治理。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与生态环境常态化治理更好结合起来,推进各地加大问题排查整改力度,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多赢。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攻坚,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综合治理,深化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动应对,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健全江淮运河水质保障机制,实施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推动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严密防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深入实施农村净水攻坚行动,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地块监管和新污染物治理,深入推进“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加大噪声污染监管力度,制定并实施好全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实施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加强生态屏障建设。
四是要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要求,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形成一整套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政策体系。落实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责任,完善经济政策,健全市场机制,规范环境治理行为,强化环境治理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自律,严格执法,加强监管,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同向发力,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