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三届〕第四十五号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三届〕第四十五号

  

  一、补选13名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大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补选刘洪建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楚雄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补选张治礼、周兴国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补选王力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4、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补选刘佳晨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5、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补选浦虹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6、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滇部队召开军人代表大会和军人大会补选李强、荆卫、熊杰、陈江奇、曾朝阳、郭瑞威、欧阳治强7人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刘洪建、张治礼、周兴国、王力、刘佳晨、浦虹、李强、荆卫、熊杰、陈江奇、曾朝阳、郭瑞威、欧阳治强13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二、终止15名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1、调离8人

  刘慧晏、张国华、韩玉、张琴瑟、黄昌杰、赵应军、陈军同、董保同8人,因工作需要调离云南省。

  2、辞职3人

  西双版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玉侯、张兴辞去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文山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吴长昆辞去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3、责令辞职3人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吴邦胜辞去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罗应光辞去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庞新秀辞去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4、罢免1人

  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罢免唐玉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因工作需要调离的刘慧晏、张国华、韩玉、张琴瑟、黄昌杰、赵应军、陈军同、董保同8人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因工作需要辞职的陈玉侯、张兴、吴长昆3人的代表资格终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责令辞职的罗应光、吴邦胜、庞新秀3人的代表资格终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依法罢免的唐玉生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622人。

  特此公告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ynrd.gov.cn/html/2021/changweihuigonggao_0119/10941.html

上一篇: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四十七号 下一篇: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六十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