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四十七号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文山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补选陈明同志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补选杨正晓同志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大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补选张剑萍同志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西双版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补选刀文同志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陈明、杨正晓、张剑萍、刀文的代表资格有效。

  文山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童志云同志辞去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段生荣辞去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童志云同志的代表资格终止;段生荣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624人。

  特此公告。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www.ynrd.gov.cn/html/2021/changweihuigonggao_0331/12000.html

上一篇: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三届〕 第五十号 下一篇: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三届〕第四十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