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全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5月6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鹿心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布小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张守攻一行来浙江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兴夫参加了座谈会并陪同调研,省政府胡伟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作了浙江省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情况的汇报。
6日下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调研组在省人民大会堂召开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座谈会,紧密围绕湿地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认真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鹿心社主任委员充分肯定了浙江省的湿地保护工作,他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用法治力量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见效。
鹿心社主任委员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法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一是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有效落实法定职责。二是推动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名录制度。三是推动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落实。四是推动重要湿地的科学修复。五是加强湿地保护监督管理。六是推动配套法规规章制定。
调研组一行还赴杭州市、湖州市、宁波市实地调研,考察了杭州西溪湿地、湖州安吉余村、湖州太湖图影湿地、宁波杭州湾湿地和宁波梅山湾湿地,深入一线、深入实际,详细了解法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基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座谈交流,进一步明确执法检查重点,通过执法检查更好推动法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在杭州调研期间,鹿心社主任委员还主持召开了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办理座谈会,听取了浙江省领衔全国人大代表对议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龙、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戴均玺、省林业局副局长李永胜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