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王紫仪)高速公路作为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领域之一。2月以来,新能源汽车销量基本保持增长趋势,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全覆盖则能够为新能源车主绿色低碳出行提供坚实保障。
3月27日,《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二审。
有“点”不一般 此次修改广泛听取民意
据了解,一审后法制委员会组织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以及有关立法专家赴鹤壁进行立法调研,充分发挥鹤壁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听民意、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邀请当地熟悉业务的同志以及高速公路经营者、人大代表参与到探究讨论的全过程。
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高速公路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优势充分凸显,立法这件“专业事”也变成了人民群众的“身边事”。
更加人性化 修改内容着力解决细节问题
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高速公路关闭、高速公路清障救援……这些问题都与每位驾驶员息息相关,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坚持立法为民思想,拟作以下调整:
1.科学合理选定或者选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停放服务区,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删去关于“禁行时段前已驶入高速公路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当从就近口驶离,严禁在服务区或者收费站广场停留”等规定。
2.增加“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及时组织除雪融冰、应急抢修”的内容。对关闭高速公路的权限进行了调整,增强高速公路关闭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针对故障车辆,考虑驾驶人无主观过错,明确由高速公路经营者免费就近拖曳至高速公路出口;针对事故车辆,考虑驾驶人有主观过错,并且清障救援、现场清理工作量大、费用高,可以适当收费。
符合现实需求 《条例(修订草案)》服务群众美好出行
《条例(修订草案)》立足河南高速公路实际,从规划建设、监督管理、运营服务等方面作出规定。
为提升高速公路管理服务水平,《条例(修订草案)》规定,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建设停车区、休息区、购物区、餐饮区、加油充电区、汽车维修区、交通安全宣传区等功能区,配备无障碍公共卫生间、饮用水等免费配套服务设施以及污水处理、夜间照明、备用电源等设施。
编辑:王紫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