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苏海棠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主任鹿心社多次强调,要准确把握、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理解审计“体检”的深刻内涵,处理好“查病”与“治已病、防未病”的辩证关系,认真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有关审计整改的部署安排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求,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压实整改责任,健全规范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问题的解决。2020年9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专题研究部署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整改工作力度,不折不扣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到位率、真实性;加强源头治理,举一反三,完善制度,确保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审计整改的推进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各地区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被审计单位具体落实、主管部门督促管理、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审计机关监督检查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审计整改有力有效。
(一)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自治区审计厅切实履行审计整改检查督查职责,依托审计整改“两制度一平台”建立常态化督促机制,加大力度开展审计整改的跟踪推进,对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脱贫攻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领域强化检查,厅主要领导深入8个预脱贫县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察督办,推动脱贫攻坚审计整改全面落实。创新开展整改服务,将审计监督与整改推进有机结合,采取“审前部署、审中沟通、审后服务”的方式,增强审计整改的及时性、有效性;首次召开专题会议,通报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促进区直部门履职尽责,更好落实整改;开展“审计走进区直和基层单位”服务活动,针对行业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帮助被审计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推动从制度层面举一反三、系统整改、标本兼治。
(二)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各地区、各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和清单,逐项逐条限期整改,定期对账销号,并以审计整改为契机,推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深化整改成果。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自治区地矿局等部门根据预算执行审计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修订完善了收入管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预算管理办法等17个制度文件,进一步细化预算工作要求,不断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在脱贫攻坚领域,融水县、凤山县等地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全面排查、主动整改扶贫领域各类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对推进特色产业扶贫、加强家庭水柜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度、机制加以完善。
自治区各主管部门压实整改督促与协作配合责任,不断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加强督办和跟踪检查,加大部门间协调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如自治区财政厅向自治区本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通报了审计发现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不符合财政收支管理规定的问题,特别是审计指出的同类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做到立行立改,立见成效。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工作专班跟踪督促和指导相关市县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并抽调专家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核。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审计整改专项电视电话会议和专项约谈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问题清单逐项核实和全面交底,压实工作责任,并会同审计、财政、发改等部门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项目数据协同,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效率和质量。针对扶贫审计发现的问题,自治区扶贫办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多次深入被审计县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调研,确保整改措施扎实、整改结果真实;协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等职能部门规范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使用等制度,健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联动机制,加强了重要领域的管理和风险防范。
(三)深化整改结果运用,审计整改效能不断提升
在推进整改过程中,各单位坚持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等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建立整改结果与考评考核、预算安排、政策完善等挂钩机制,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成效,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立足边审边建,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疫情防控专项审计中,自治区审计厅强化“边审边改”“边审边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意见函,及时指导整改。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相关医院、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积极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推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14个,为助力全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推动全面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在下半年开展的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中,审计部门和各单位各地区加强协同,继续坚持“边审边改”“边审边建”,有效推动直达资金精准使用、安全高效,确保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政策实现效益最大化,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是推动财政政策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针对压减一般性支出不够严格、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预算绩效管理不够细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各预算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成果,促进开源节流,盘活闲置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为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支持疫情防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坚实可靠的财力保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扶贫办等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建设,利用大数据平台实时监管、调整优化项目等方式,加强项目与预算资金安排的衔接,缩短资金项目分配时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推动健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促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目前脱贫攻坚进入收官倒计时,面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严峻挑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精准狠抓扶贫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因地制宜出实招,集中力量啃下脱贫攻坚硬骨头。对审计发现的部分地方存在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以及建成的产业、安置房、基础设施闲置等问题,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审计厅和各主管部门协同发力,加大指导推进整改力度,强化与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深入现场指导核查整改,有效推动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盘活或追回扶贫资金6011.21万元,促进政策落实16项。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持续完善财政政策资金支持、异地扶贫搬迁闲置房处理、安置点运行维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等制度,推动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持续发挥作用,促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是深化制度创新,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在推动各类问题的审计整改中,不少单位、部门注重从源头治理,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充分结合大数据的应用,加强信息系统对接,健全联动审核机制,简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更优的营商环境。在重大改革方面,促进修订完善《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直接股权投资项目论证决策,完善资产评估业务流程,强化项目进度监管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直接股权投资的运作管理,更好支持优势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审计发现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有关企业严格做好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提高项目实施的前瞻性、科学性、精准性,加强出资管理,规范产权登记,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权益,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提质深化。
五是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六稳”“六保”等重大政策有效落实。针对审计指出乡镇养老院入住率低、闲置或用于非养老用途问题,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加强服务管理,提升养老机构品质,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就业优先、援企稳岗等重大民生政策落实方面,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立“双千结对”培训机制、大力开展“以工代训”专项行动,促进扩大就业创业培训规模。在人社部9月份通报中,我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完成任务情况排全国第3位;充分运用“智慧人社”系统,简化困难企业审核认定流程,有效扩大稳岗补贴覆盖面,据统计,2020年1-9月,全区累计发放稳岗返还金额24.59亿元,帮助7.68万家企业稳定职工队伍274.27万人。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重点关注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认真及时做好整改工作,截至2020年10月,2019年度审计查出的14个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已整改金额合计72.85亿元,占全部问题金额74.88亿元的97.3%,其余3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年度未完成整改方面
2018年度审计查出的16个突出问题,已整改到位13个,还有3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并已滚动列入今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清单。
1.关于部分市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上一年度尚未完成整改的武宣县、恭城县已全部完成整改;防城港市已整改完成3437.16万元,因北仑河湿地保护工程尚未全部完工,尚有402.43万元未支出。
2.关于部分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资金使用不及时的问题。自治区科技厅持续加强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通过加强科研诚信监督,每月定期跟踪、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将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滚动资助经费拨付、调整项目经费等重要依据,加快了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和整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3.关于部分市县已建成安居工程住房未有效供给的问题。相关市、县持续跟进整改,加快已建成安居工程住房的分配,加快配套设施的建设,截至2020年10月20日,已整改完成1326套,未整改452套。其中:来宾市兴宾区因位置偏远尚未完成整改290套;合山市尚未完成整改162套,主要原因是无符合条件的居民购买,计划将空置棚改住房回购转换成公租房。
(二)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方面
1.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将问题向所有区直部门进行了通报,重点督促问题涉及的54个部门及220个所属单位对照整改,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压减支出9760.6万元。在此基础上,自治区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实行更大力度压减政策,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分别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再压减20%,其他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再压减5%。据统计,累计压减上述支出约4.1亿元。
2.关于部分资金分配下达不够及时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厅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及时提交资金分配方案,每月通报预算指标分配下达情况,继续将中央转移支付分配情况纳入区直部门支出“综合进度”考核。相关主管部门强化分配责任,加快资金下达,有效盘活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2.1亿元。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够细化的问题。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部门绩效主体责任,7个部门21个预算项目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额4.33亿元,整改完成率91.5%。自治区财政厅将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系统,设置补编调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流程,从源头上堵住问题漏洞,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方面
1.关于17县超标准超范围使用或重复发放就业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过渡期生活补助等相关补助资金的问题。此问题共涉及12个行业部门、76个具体问题。各行业部门加强指导,督促被审计地区及时收回超范围发放的补助资金,已全部整改完毕,避免损失3404.67万元。
2.关于11县投资建成的产业、安置房、基础设施等项目闲置,未能发挥脱贫带动效益的问题。此问题共涉及5个行业部门、19个具体问题。各相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被审计县盘活扶贫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毕,涉及金额1.65亿元。
3.关于部分债券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此问题共涉及2市4县以及2家单位,涉及金额69.67亿元,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67.38亿元,有效促进提高了债券资金的使用绩效。自治区财政厅继续督促相关市县及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大部分市县和单位已整改完毕,推动完成整改1.28亿元,剩余1.01亿元未整改到位。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方面
1.关于困难企业认定不及时,稳岗返还补贴政策覆盖面低的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强化大数据运用,全面取消多部门联审模式,简化审核流程,强化监管力度,通过早部署、优服务、提效率等措施,加快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扩大了政策覆盖面。2020年1-9月,柳州市已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38亿元,惠及企业8488家、职工28.31万人,覆盖面100%;钦州市已发放稳岗返还资金8262.01万元,惠及企业2173家、职工7.67万人,覆盖面99%;贺州市已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280.78万元,惠及企业2253家、职工5.78万人,覆盖面100%。
2.关于就业资金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继续开展“双千结对”岗位培训,落实“职业培训券”制度,加快专项补贴资金支出,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重点行业开展“以工代训”,进一步扩大就业资金使用范围。2020年1-9月,共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7.02万人次,发放职业培训补贴5.55亿元,其中专账资金支出4.12亿元,占我区2020年专账资金支出任务(9.9亿元)的41.62%。
(五)推动高质量发展审计方面
1.关于部分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东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主要涉及10户自治区直属企业所属13户混合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金3.37亿元未按时足额到位。相关直属企业积极督促所属企业加强出资管理,监督合资企业各方股东按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机场集团、港务集团、宏桂集团、林业集团、旅发集团、玉柴集团等6户直属企业已指导其所属7户子企业完成整改,其他企业正在抓紧推进整改。
2.关于部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主要涉及2户自治区直属企业未经自治区国资委核准进行重大资产处置。相关企业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要求,重大资产处置问题已报自治区国资委批复,并修订完善了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办法。已全部整改完毕,涉及金额5.73亿元。
3.关于项目资产评估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在修订完善《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将资产评估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并指导广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立新兴产业直接股权投资资产评估办法,确保资产评估的独立性、公允性、规范性。
4.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完成计划投资的问题。自治区新兴产业发展办公室派出专业人员检查督促被投企业实际投资情况,督促企业加快投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在修订《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增加“对于直投资金下达两年以上,投资进度完成率低于10%的项目,收回投资款”的内容,从制度上建立促进加快投资的机制。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方面
1.关于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2市16县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贷款闲置一年以上的问题。各地加大项目调整和监管力度,对征地拆迁困难、推进缓慢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置换,将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贷款支持范围;对贷款资金使用计划不当、使用过窄的项目,采取分设红线图、增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等办法,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对已完工的项目,加快结算进度,通过多元化处置,已全部整改完毕,盘活资金9.82亿元。
2.关于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4县安居工程资金被违规出借或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督促相关县区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完善联动机制,加大资金审核把关力度等方式,已全部整改完毕,归还原渠道资金2.85亿元。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从今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和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经作出了安排,将加大力度推进问题整改到位。下一步,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继续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推动从单位、行业各类小问题反思体制机制的大问题,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深化改革,巩固扩大整改成效。
一是坚持分类施策,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老问题”。对于在审计中反复出现、普遍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强化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办法、加强追责问责等方式加以彻底解决,如超标准超范围使用或重复发放补助资金、专项资金被违规出借或扩大范围支出等“屡审屡有”问题,推动相关地区、部门完善信息共享联动审核机制,健全监管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如资金下达不及时、资金闲置、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加强财政与资金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建立定期组织清理、预警、通报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挂钩约束机制的执行力。
二是立足改革发展,进一步细化制度推进解决“新问题”。今年此类问题主要集中在稳就业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后续效益的发挥、直接股权投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等重大政策和改革方面,需要相关改革推进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及时跟进完善细化制度和配套措施,加大政策落地的力度,如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分行业、分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强化重点领域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加快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持续完善产业扶贫项目、扶贫搬迁安置等后续扶持、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持续发挥效应;及时完善直接股权投资的项目前期论证、资产评估、后续监管等配套制度,做到制度清晰、流程规范,推进改革落实到位,促进产业发展。
三是紧扣监督重点,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更加关注支出预算对政策目标的保障效果。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着重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环节督促深入查找原因,健全规范制度,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促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保障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是增强监督合力,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融合贯通。完善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协调联动的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形成有效推动审计整改的监督合力。持续促进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巩固齐抓共管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深化审计监督与巡视、纪检监察、司法等各类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支持和推动审计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有效提升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