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关礼
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0年全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的监督下,全区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围绕建设高质量“六强”型财政理财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有力推动了经济恢复和社会大局稳定。
根据自治区本级和市县决算,2020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2800.61亿元,比2019年下降(以下简称下降)5.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94亿元,下降5.2%,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93.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9.47亿元,增长5.6%,完成年度预算的96.8%。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089.0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94亿元,完成预算的93.4%;转移性收入5372.13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6883.82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9.4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8%;转移性支出704.35亿元。年终结余205.25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465.72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38.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转移性收入1526.74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3267.16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84.8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6%;转移性支出682.35亿元。年终结余198.56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95.57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58亿元,完成预算的231.5%;转移性收入5.99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67.30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5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2%;转移性支出37.72亿元。年终结余28.27亿元。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953.92亿元,完成预算的96.4%。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992.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38.55亿元,当年收支结余为负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实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减收较大。年末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851.80亿元。
二、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5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55.89亿元,完成预算的95.1%,非税收入93.66亿元,完成预算的90.9%。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90.25亿元,完成预算的92.4%;企业所得税46.74亿元,完成预算的97%;个人所得税17.50亿元,完成预算的131.6%。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4670.75亿元,完成预算的122.6%。转移性收入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3480.95亿元,完成预算的118.2%,其中:返还性收入233.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986.38亿元,完成预算的118.7%;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0.64亿元,完成预算的133.2%。
(2)下级上解收入56.30亿元,完成预算的112.8%。
(3)调入资金150.66亿元,完成预算的342.3%,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年度执行中按规定调入抗疫特别国债预留机动资金等。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60亿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832.75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447.6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369.04亿元,外债转贷16.02亿元。
(6)上年结余收入53.49亿元,为2019年结转至2020年继续使用的专款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4.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7%,其中:教育支出148.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科学技术支出34.75亿元,完成预算的82.6 %,完成年初预算偏低主要是年度执行中追加给市县支出以及中央转移支付未达预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33亿元,完成预算的122.5%,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按政策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卫生健康支出55.45亿元,完成预算的162.4%,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为抗击疫情中央和自治区均大幅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86.29亿元,完成预算的186.8%,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中央新增安排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增加对我区农林水转移支付规模;交通运输支出217.87亿元,完成预算的159.4%,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自治区加大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提前安排交通重大项目资金、“四建一通”项目补助资金。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3915.46亿元,完成预算的118.7%。转移性支出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补助下级支出3200.51亿元,完成预算的113.3%,其中:返还性支出148.70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382.55亿元,完成预算的116%;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69.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7.7%。
(2)上解上级支出46.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60亿元,主要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净结余和从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中调入的资金。
(4)债务转贷支出395.24亿元。2020年我区一般债务收入832.75亿元,根据新增政府债务安排使用方案,转贷各市县合计395.24 亿元。
(5)债务还本支出121.01亿元,主要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本金120.67亿元和向外国政府借款还本支出0.33亿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2亿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0.86亿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9亿元,比2019年减少0.09亿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1亿元,比2019年减少0.44亿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17亿元、运行维护费1.05亿元),比2019年减少0.33亿元。
2.预备费使用情况。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10亿元,当年依法全部动用,其中:用于支持重大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促销活动和重大社会事业等项目7.47亿元;用于疫情防控和后备应急医院建设2.42亿元;用于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庆补助资金0.09亿元;用于对外捐赠救灾经费0.02亿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19年底,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136.60亿元。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调入96.60亿元统筹安排使用,其余40亿元滚存至2021年使用。
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60亿元后,年底滚存规模为126.60亿元。
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60亿元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存量为30亿元,可根据实际需要在2021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调入预算后相应安排支出,或预留用于弥补今后年度收支缺口,建立预算跨年度平衡机制。
4.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共计53.49亿元。年度执行终了,上年结转专款安排的支出共计53.49亿元,执行率达到100%。
5.预算调整情况。根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0年自治区本级在预算执行中因中央转贷抗疫特别国债、发行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和承接中央转贷政府债务外贷,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16亿元,并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1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21.24 亿元、补助市县抗疫特别国债37.20亿元、下达市县政府一般债券156.71亿元(转贷市县85.3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48亿元,完成预算的95.2%,下降10.6%,其中: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0.99亿元,完成预算的274.6%,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编制年初预算时考虑到我区电网资产将进行重组改革,改革后收入缴库级次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只按照4个月的收入规模编制预算;彩票公益金收入7.87亿元,完成预算的78.8%,完成年初预算偏低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彩票销售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1388.89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21.8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66.5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99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023.35亿元、调入资金69.1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0.83亿元,完成预算的154.6%,完成年度预算的98.8%,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发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相应安排的支出增加。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1091.54亿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190.80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7亿元、调出资金106.46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736.44亿元。年终结余7.84亿元。
3.预算调整情况。根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0年自治区本级在预算执行中因中央转贷抗疫特别国债和发行新增专项债券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846亿元,并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158.1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补助市县支出148.80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7.20亿元、转贷市县政府专项债券501.8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22亿元,完成预算的198.9%,其中利润收入21.42亿元,完成预算的98.9%。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04亿元,完成预算的89.2%,完成年初预算偏低主要是“三供一业”项目据实结算,实际支出金额较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24.02亿元,完成预算的89.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91.24亿元,完成预算的84.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9.22亿元,完成预算的152.8%,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清算产生的收入较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7.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1亿元,完成预算的66.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18亿元,完成预算的75.9%。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预算偏低主要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执行阶段性减征社保费政策。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44.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23.74亿元,完成预算的99.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3.28亿元,完成预算的125.7%,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清算产生的支出较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0.45亿元,完成预算的97.5%;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4亿元,完成预算的93.4%;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90亿元,完成预算的195.7%,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实行各项失业保险阶段性援企稳岗政策,发放稳岗返还和失业补助金较多。
3.预算调整情况。根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调增自治区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四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9.90亿元,调增自治区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2.63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0年度,中央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7946.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287.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58.80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299.39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349.4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49.93亿元);各市县政府债务限额5646.86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937.9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708.87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7615.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115.4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499.71亿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截至2020年底,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140.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88.10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52.26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也控制在限额以内。
3.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2020年,全区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322.0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使用572.33亿元,转贷市县749.71亿元。主要用于公路、铁路、航运、乡村振兴、重大水利、中小河流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疗卫生、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
全区发行再融资债券518.04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447.6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70.35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其中:自治区本级使用120.67亿元、2020年转贷市县367.37亿元、2021年转贷市县30亿元。
4.政府债券还本情况。2020年,全区政府债券还本555.6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455.64亿元、专项债券还本100亿元。2020年,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还本157.6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120.67亿元、专项债券还本37亿元。
5.政府债券付息情况。2020年,全区政府债券付息240.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138.51亿元、专项债券付息102.05亿元。2020年,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付息65.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39.95亿元、专项债券付息25.61亿元。
当年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均已如期偿还。
(六)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及成效。
2020年自治区财政落实各项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成效显著,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基本民生持续改善,相关专项工作成绩突出(以下不含“全区”的资金数据均指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或者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投入情况)。
1.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疫情暴发伊始,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第一时间筹集疫情防控资金,启动紧急采购机制,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全年累计投入141.20亿元,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患者救治和疫情防控。
2.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积极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级财政拨付扶贫资金353.30亿元,推动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二是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发行再融资债券518.04亿元,有效缓释偿债压力。健全隐性债务动态统计监测机制,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出台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指导意见。三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累计投入201亿元,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目标任务完成。
3.全力保障基本民生。把保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发放26.50亿元稳岗补贴,帮助8.6万家企业稳定职工就业295.7万人;全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1124.75亿元,占GDP的5.8%,远高于国家不低于4%的要求;发放阶段性临时价格补贴11.48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380万人次;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21元/人·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基础补助水平提高至39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基础补助水平提高至235元/人·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550元/人·年;投入37.80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4万户城市棚户区和老旧小区住房旧貌换新颜。
4.全力保障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本级投入57亿元支持关键产业链补链强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新型研发激励机制,投入4亿元奖补资金带动1287家企业投入研发资金85亿元,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5.全力保障扩大内需。投入900多亿元支持以“五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9亿元支持“壮美广西·三月三暖心生活节”“广西‘33消费节’(第二季)——冬季新消费系列活动”,拉动消费近2000亿元,推动工业品增产促销,释放广西消费市场潜力,“冬游广西”活动实现旅游消费1408.58亿元,加速旅游市场复苏回暖。
(七)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出台《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暂行办法》《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办法,填补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空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2.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质增效。一是着力强化“事前”目标管理。将200万元以上自治区本级支出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前置条件。二是加强“事中”监控纠偏。对自治区本级8个项目支出开展目标运行重点跟踪监控,并首次选择3个部门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目标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偏离绩效目标支出。三是抓好“事后”绩效评价。对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的预算支出进行全覆盖自评,选取90项项目支出(涉及预算资金163.37亿元)、3项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预算资金65.39亿元)、70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3.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深入推进。选择3个区直部门开展“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层级绩效管理改革,推动预算支出安排与职责履职相适应。选择4市3县(区)开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为市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总结先行先试经验。选择17个区直部门29个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与2020年度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将2019年度部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以公开促进部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4.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自治区财政厅将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并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完整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及再评价结果列入2020年机关绩效考核范畴,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贯彻落实人大决议有关情况
2020年自治区财政坚决落实人大决议,不断强化财政管理,在基本完成预算目标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等15项工作获财政部通报表扬,财政国际财金合作等4项工作在全国财政工作等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坚持统筹兼顾,全力支持抗疫情促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突出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积极对冲疫情的影响。出台积极财政政策“28条”、抗疫情稳增长“16条”、开源节流“10条”等系列政策,为经济回稳复苏提供强有力支撑。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根据税收法律法规授权,出台11项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措施,全年新增减税降费390多亿元(含社保费)。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为7万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超过11亿元。建立区、市、县三级资金直达机制,实现资金分配“一竿子插到底”,资金调度“点对点拨到底”,资金监控“一套系统管到底”,累计下达直达资金494.60亿元,全年支出进度达98.7%,支出进度位居全国第六位。聚焦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322.04亿元,并安排156.90亿元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带动市场化配套融资1047.30亿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二)坚持财金联动,全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注重调动金融和社会资源为财政赋能,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出台财金统筹联动“14条”,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积极支持实施“复工贷”“稳企贷”“防疫贷”政策,累计发放财政贴息资金9.81亿元,带动全区金融机构投放贷款523.83亿元,惠及1.5万多户企业。创建投贷联动新融资模式和多级财政联动投资机制,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实现投贷联动379.31亿元,放大财政资金杠杆15倍。出台PPP“桂十条”和PPP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全区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分别增长80%、60%。支持推广“政采贷”融资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投放贷款7.80亿元。
(三)坚持有保有压,全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坚持把“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必保内容和优先事项,加大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和库款保障力度。全年累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3042.95亿元,有力支持市县兜牢“三保”底线,全区没有发生欠发工资问题。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自治区本级先后三次组织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总金额达23.85亿元,其中:“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压减2.55亿元,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压减21.30亿元。各市县也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全区累计压减一般性支出约80亿元,重点用于基层“三保”。
(四)坚持系统集成,全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印发实施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国防、应急救援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调整统一了自治区与市县增值税分享比例。研究出台促进“飞地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措施。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政策,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增点扩面。完成资源税地方立法。出台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率先执行全国统一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率先大范围开展地市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试点。扩大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试点。出台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意见。
(五)坚持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发行再融资债券518.04亿元,有效缓释偿债压力。督导市县严格落实上报备案的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多渠道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完善动态统计监测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平台的指导和预警,督促高风险地区严格执行限制性措施。鼓励市县依法合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入资金和优质资产资源,积极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六)坚持建章立制,全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认真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积极推进自治区本级并指导市县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区、市、县三级全覆盖。多措并举推进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数据分析和运用能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等3项工作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制定并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建立起涵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对区直315家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对照政策结合实际分门别类地提出脱钩划转、市场化处置和维持现行管理体制的处理意见。快速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从符合划转条件的43家国有企业中划转90.37亿元国有资本充实到社保基金,提前一个月完成划转工作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1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紧扣“闯出新路子、展现新作为、迈出新步伐、彰显新担当”总要求和四个方面重要工作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三大定位”和“四个突出特点”,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聚焦开源节流,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丰富财政政策措施,加强收入征管,加大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力度,不断做大财政蛋糕。一是大力挖潜开源增收。加大产业振兴投入,积极培育市场前景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大力涵养培植优质税源。严格收入组织原则,提高税收占比,优化收入结构。二是大力争取中央支持。抢抓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机遇,深入挖掘广西各方面特殊性因素,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做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向上汇报沟通,积极争取中央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大力统筹盘活财政资金。加强政府预算统筹衔接,强化部门和单位对各类资源统一管理,加快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四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把好财政支出关口,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支出,腾出更多宝贵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二)聚焦积极稳妥,切实保持政策平稳连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发展。一是继续保持收支预算安排的稳定性。在科学预测、统筹平衡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收支预算,确保与经济发展指标大体一致,与财政政策相互衔接,突出政策连贯性,不急转弯。二是继续抓好减税降费工作。继续落实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适时开展减税降费工作调研督导,清除政策执行中的梗阻,确保政策落地,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继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统筹自有财力和中央补助,综合采取提前下达、预拨、垫付、尽早启动债券发行等举措,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保持适度的支出强度,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发挥财政支出对稳增长的支撑作用。四是继续用活用好财金联动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财政贴息、奖补激励、投资引导基金、PPP等投入新模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向产业聚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
(三)聚焦转型升级,切实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扩大内需作为进入新发展阶段促进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全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一是全力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业提速发展。大力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加快发展平台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聚焦科技强区兴桂行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相结合,引领带动全区创新发展。二是全力促进乡村振兴。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重点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保障“菜篮子”“米袋子”安全,支持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三是全力促进扩大内需。统筹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政府债券、PPP等资金和政策工具,支持加快“两新一重”等重大工程建设。发挥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作用,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改善收入结构。完善促消费财政政策,支持开展重大促销活动,推动消费提质扩容。四是全力促进扩大开放。健全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支持做深做实西部陆海新通道、广西自贸区、金融开放门户等重大合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强首府战略、北钦防一体化、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提质升级、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等财税支持政策。
(四)聚焦风险防范,切实兜牢安全发展底线。
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坚持系统思维,牢固树立安全观,高度关注财政风险防范化解。一是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聚焦全面提质目标,把保障民生摆在优先位置予以保障,进一步统筹财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健康广西建设,支持发展文化事业产业,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同时,全面梳理自治区出台的各领域民生政策,逐步建立民生支出清单,提高民生支出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二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压实市县“三保”主体责任,加强预算审核、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财力倾斜,科学合理调度资金,确保“三保”不出风险。三是兜牢债务安全底线。做好预算安排和再融资债券发行工作,持续监测市县到期债务风险。优化债券期限结构,均衡各年度债券到期本金规模,防范债券兑付风险。严格落实上报备案的隐性债务化解计划,指导各地各部门依法依规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五)聚焦改革创新,切实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立足加快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目标,统筹兼顾、持续发力,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财政动力。一是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调整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体制。推动促进“飞地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改革完善经济发达镇财政体制。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加快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应用和机制调整。三是深入推进税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部署扎实做好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及收入下放改革,提前做好预案,争取改革红利。积极推进我区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立法改革。四是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基本完成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脱钩划转和特殊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健全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授权管理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地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改革。
(六)聚焦效能提升,切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稳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设,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加大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力度,重点清收违规出借用于企业偿债和垫付项目建设等资金,将库款规模恢复到安全区间。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硬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强化激励和约束。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聚焦财政中心工作,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和民生领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继续大力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凝心聚力、担当实干,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努力奋斗,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