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至17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组成调研组在萍乡市开展《江西省司法所条例》立法调研。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潘东军及省人大监察司法委负责同志参加。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湘东区、开发区、上栗县部分司法所进行实地调研,并走访部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及企业。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市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人大代表、部分乡镇街道、司法所、村居社区负责人对司法所条例立法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萍乡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及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基层司法所工作,调研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性;强化作用发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落实支持政策,着力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司法所在促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切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省人大监察司法委邹晖供稿;瞿锋、李琎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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