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一年,也是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市委第六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首都人大代表工作新篇章。
一、做好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服务保障工作
1.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准备工作。结合换届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开展代表初任培训和会前分团活动,使代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基础上,更加全面了解国情、市情,为参加人代会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梳理总结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工作的经验做法,做好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书面报告代表工作的准备。
2.做好代表参加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和法规草案的服务保障,及时回应代表关切。组织代表参加大会选举工作。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大会会风会纪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
3.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北京代表团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协调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组建北京团秘书组。做好会前代表有关活动组织、代表信息收集分析、各项工作方案起草等筹备工作。会议期间做好北京团秘书组综合协调、会务服务、简报编辑、新闻宣传和代表议案建议等工作。严格落实会风会纪和疫情防控要求,为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做好服务保障。
二、深化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不断增强常委会工作实效
4.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安排。按照“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的要求,围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保障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的报告”,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联系代表工作,为监督工作打牢民意基础。支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审议议题,通过参加会议、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进家站活动、专题沟通等多种形式,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更加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
5.加强和改进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同代表的联系。依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专业代表小组工作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组建专业代表小组,畅通专委会相对固定联系相关专业领域代表的渠道。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为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6.继续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制定本届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总体计划,实现基层代表届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的目标要求,确保邀请范围的广度。结合常委会会议议程,发挥“菜单式”选择的工作效能,积极邀请有意向代表以及提出相关议案或建议、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立法监督调研活动的代表列席会议,不断提高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精准度。健全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模式,改进和规范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邀请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
7.深化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积极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代表参与立法监督工作机制,根据议题要求,有针对性地邀请有意向代表、相关专业领域代表参加,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的作用,积极邀请专业代表小组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集中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预算审查等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实效。重点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和《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等议题,利用常委会网上工作平台和“三边检查”工作机制,广泛征求市、区、乡镇三级代表意见。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8.认真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年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集中活动,传达市委全会精神,通报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保障。适时邀请代表就市政府2023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人代会前,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调研、视察活动,召开“一府两院”负责同志与人大代表座谈会,帮助代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为参加人代会审议各项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
9.健全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机制。建立本届四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机制。编制代表家站年度工作计划,继续完善代表“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工作格局,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让群众在代表家站“找得到人、说得上话、议得成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常委会重点议题,拟选择1至2个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监督议题,依托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万名代表下基层”活动,广泛汇民意、聚民智,夯实立法监督工作的民意基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10.推动代表密切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推动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会议、视察、调研,参加代表小组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按照全国人大统一安排,组织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进行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和代表小组活动,为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依法履职做好服务保障。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代表报告年度履职情况机制,指导做好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年度履职情况工作。
四、完善议案建议工作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
11.规范议案建议工作。结合届首之年工作特点,加大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能力的培训力度。印发《人大代表手册》和《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案例选编》,引导代表规范提出议案建议。以代表团为单位邀请履职经验丰富的连任代表讲好“代表故事”,为新任代表依法履职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提供借鉴。通过组织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进代表家站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等活动,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提供服务保障,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具有良好的调研论证和群众基础。
12.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深入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推动承办单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具体实践。落实《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督促承办单位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研究分析,把办理代表建议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加强与代表的有效沟通,积极邀请代表全过程参与建议办理。通过办理代表建议,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将代表建议转化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3.做好建议督办工作。继续发挥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专委会专项督办、代表联络部门统筹督办工作格局的作用,围绕首都发展重点任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事项,开展系列检查监督活动,着力发挥好代表建议在推动首都发展中的作用。加强工作沟通和办理效果评估,推动该办能办的事项取得进展。适时通过开展实地督办、联合督办等方式,指导检查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建议办理实效。
五、精心组织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14.加强政治培训和履职基础知识培训。针对新任代表履职需要,着力提高代表政治站位、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学习培训。依托市委党校和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优质教学资源,加大对基层代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等内容的培训,引导代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邀请有关专家和人大工作者,就代表依法依规履职进行业务培训,帮助代表适应新时代代表履职需要,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15.统筹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和分领域专题培训。坚持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围绕常委会重要议题和年度立法监督工作,统筹安排6期常委会专题讲座,通过组织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通过小班制、专题化的线上线下学习培训方式,举办7期专题培训,组织专委会委员、专业代表小组成员、部分人大代表,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参加培训,为代表全面了解情况,审议相关议题提供帮助,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提供指导。
16.继续办好北京人大网上课堂。进一步丰富网上课堂内容,突出政治理论学习,突出人大工作特色,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挖掘使用好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优质教育资源,及时跟进开设政治时事学习专题,努力实现代表学习全天候、不间断。继续深化网上课堂使用效能,为区和乡镇人大开展代表培训、为各级人大工作者能力提升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质量和水平
17.加强代表机关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代表机关职能定位,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树立服务代表意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18.发挥好市区联动工作机制作用。继续发挥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制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拟就《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立法,适时听取区人大的意见建议。
19.加大统筹协调代表工作力度。组织召开全市代表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全市各方面对新时代代表工作任务要求的认识,部署年度代表工作,推动形成全市“一条心、一盘棋、一股劲”的代表工作新局面。
20.加强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与推广应用。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继续推进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好履职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保障代表履职活动登记的数据信息准确、及时、有效。充分利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系统,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台账,推动代表履职档案建设。统筹指导各选举单位做好市人大代表的年度履职登记工作。
21.加强代表工作宣传。利用《联络动态》、《北京人大》、《人大信息》、北京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围绕重点工作,加强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的宣传,展示代表风采,讲好人大故事。
附件
2023年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计划
2023年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工作的全过程。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市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第一项学习内容,形成制度化安排。通过学习,帮助代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履职政治站位,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进程中,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继续统筹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分领域专题培训、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多种方式的学习培训,帮助代表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市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实现良好开局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一、工作安排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按照整体统筹、各有侧重、分层实施的原则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
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以坚持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组织专题讲座的形式开展。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常委会审议议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重要法律法规、重要政策制度、现代科技知识等。通过组织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和水平。
主责单位:办公厅
(二)专题培训班
主要组织专委会委员、专业代表小组成员以及部分人大代表进行小班制、专题化的培训。培训重点是:紧密结合专委会的立法、监督议题,学习中央、市委有关重要文件、讲话精神,解读相关法律、制度、文件规定,介绍工作开展情况,为代表全面了解情况,审议相关议题,提供帮助。各专委会的专题培训拟安排如下内容:
监察和司法办公室负责组织“金融审判和经济犯罪检察”专题培训(6月份)
教科文卫办公室负责组织“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专题培训(5月份)
城建环保办公室负责组织“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解读”专题培训(5月份)
农村办公室负责组织“加强新型集体林场建设”专题培训(4月份)
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办公室负责组织“中央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专题培训(5月份)
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组织“社会建设领域工作”专题培训(4月份)和“首都基层治理改革实践工作”专题培训(10月份)
(三)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
代表履职学习班依托市委党校(8月份)、全国人大北京培训基地(5、6、7月份),拟举办四期实体学习班,组织在基层工作的新当选的市人大代表进行学习轮训。轮训班在突出政治学习的同时,结合届首之年的特点,将围绕学习国家制度与国家机构的设置、职权和运行、人大议事规则、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参加立法和监督工作、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如何与媒体打交道、处理群众来信等内容,着力加强代表履职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的学习培训。
继续办好用好网上学习平台“北京人大网上课堂”,努力实现代表学习全天候、不间断。同时,为区和乡镇人大开展代表培训提供帮助和支持。充分利用网上课堂学习平台,聚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优质教育资源,及时跟进开设政治时事学习专题,帮助代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延伸小班制专题化学习,进一步提高培训时效。
主责单位:代表联络室
二、工作要求
(一)各类学习培训活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有关具体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厉行节约,加强管理,保证学习培训活动风清气正。
(二)本学习培训计划经主任会议批准后,由秘书长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
(三)请各部门在组织专题培训前,将培训通知送代表联络室;培训结束后,将现场视频、文字资料等送代表联络室(不宜上网除外),由代表联络室整理后,上传至北京人大网上课堂。
(四)办公厅负责做好音响、视频等与培训相关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五)请各部门于2023年11月下旬将学习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学习培训计划送代表联络室汇总。
以上学习培训计划,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委会领导批准,可适时调整。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zyfb/gzjh/202302/t20230228_2925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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