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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执法监督效能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综述

发布时间:2023-02-03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人大

  提高执法监督效能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综述

  文/章习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党的二十大再次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作出科学规划和详细部署,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外出考察就深入延安,聚焦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问题,身体力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市委、市政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乡村振兴工作,于2021年9月制定的《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是全国第5个、直辖市第1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为了加快推进法规有效实施,主动与全国人大对标对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列入2022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执法检查特点突出扎实有序

  此次执法检查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呈现五个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主持会议,审定执法检查方案,先后带队赴宁河区和北辰区,就“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庆恩全程参与执法检查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注重前期调研。在2021年协助常委会开展关于我市乡村振兴情况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于2022年2月开始,8次到有关政府部门、涉农区和科研院所实地调研,召开了10次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

  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印发执法检查通知时,依照“一法一条例”为市政府有关部门梳理了自查重点。实地检查时,对照法律法规条款,集中查阅了10个政府部门的执法案卷和资料,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问卷调查。执法检查报告体现了成绩对照法条说、问题对照法条找、建议对照法条提。

  四是检查全面覆盖。检查组先后32次深入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文化体育场馆、培训基地等开展检查,实现了对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方面检查全覆盖。

  五是发挥专家作用。邀请天津农学院和市农科院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全程参与执法检查,有效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准确性。

  “一法一条例”实施成效明显

  执法检查组认为,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稳步推进“五大振兴”在我市全面实施。

  建立乡村振兴推进机制。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成立了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建了乡村振兴局,形成了市委农办牵头抓、市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具体抓、政府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农业产业发展成效显著。我市粮食产量自2016年首次突破200万吨以来,年均增幅4.5%,口粮自给率最近10年间由35%提高到了65%,2021年全市粮食总产量249.9万吨,创历史最好水平,其他重要农产品也都实现平稳有序发展。小麦、玉米、水稻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8%。建成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满足全市未来50年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需求。打造“津农精品”品牌212个,小站稻、沙窝萝卜、茶淀玫瑰香葡萄、宝坻黄板泥鳅等4个区域公用品牌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连续三年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均在98%以上。

  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202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55元,同比增长8.8%,增速高于城镇居民0.8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1.84:1,城乡收入差距为全国最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建立完善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

  强化乡村振兴人才保障。通过成立乡村振兴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搭建线上线下乡村人才招聘平台,有效改善了基层人才队伍结构。开展“百师进百村”活动,引导各类培训载体面向农村劳动力、农民工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培训费补贴,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农民素质得到普遍提升。

  乡村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新服务模式、新运行机制不断涌现,文化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加大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支持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发展,向涉农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发放年度补助经费,搭建了乡村传统工艺项目展示交易平台,赋予乡村文明新的时代内涵。

  乡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8%,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农膜回收率达到80%”的指标任务;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超过40%。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规划保留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目标。推进生态屏障建设,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珍稀濒危鸟类种群数量不断上升。

  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在全市所有村庄开通“天津市村务公开平台”,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快速解决社区百姓操心事、烦心事,逐步构建起了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对全市3520个村“两委”换届后新当选的负责人进行培训,积极推广积分制管理方式。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出台《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天津市特困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等,乡村治理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健全完善。

  监督支持并重凸显

  执法检查组直截了当指出,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相比,实施“一法一条例”仍面临一些差距和问题,如乡村产业发展质量仍需提升、乡村人才支撑作用尚需强化、乡村文旅融合发展还需加力、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有待健全、村集体收入稳定增长难度较大、城乡融合发展还存在短板弱项、落实乡村振兴的支持体系有短板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可行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

  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高效发展。优化农产品结构,构建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乡村产业体系,做大做强做精做优特色产业,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发展目标。壮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擦亮“津农精品”金字招牌,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产业链向二产、三产延伸,让农民群众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强化科技创新支持保障,加大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多措并举解决农业用水用地难题。

  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引育留用相结合聚集人才,健全完善人才返乡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和有效激励机制,动员在外企业家和优秀人才返乡创业,推动构建引进人才、专业人才、乡村本土人才共同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开设适应区域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培养“一懂两爱”工作队伍,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乡村人才。

  提升乡村文化旅游服务品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保护和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积极培育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完善农村文化体育设施,统筹规划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健全乡村文化服务体系,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率,丰富体育运动内容。积极发展乡村文化产业,促进乡村文化与特色农产品、传统手工艺品结合,进行品牌营销创新。用乡村文化创新为农业旅游赋能,打造一批乡村农文旅融合集聚地。

  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推动畜禽粪污规范还田利用。积极促进人居环境与乡村建设提升有效衔接,从农村垃圾、污水、厕所、农业面源污染、村容村貌等方面升级加力。延续人居环境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激发农村和农户的内生动力,激励市场主体参与人居环境的“治管护”,更好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

  提高乡村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激活乡村治理内生动力,健全党领导下的乡村治理长效机制,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完善村级后备干部储备制度,提升基层干部能力素质。建立乡村人才培养机制,落实返乡、下乡人员就业服务、人才激励、教育培训、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本村外出打工的青壮年返乡创业就业,打造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带动更多农民进入三产融合产业链。

  统筹推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机制,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推动教育、卫生、文化、养老和社区服务等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工作年度报告和监督检查等制度,为城乡深度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加强各部门间协作,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实现执法联动、信息共享,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完善体制机制落实扶持政策。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财政预算执行,确保按照农时农事需要足额及时到位,加强对资金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高效规范使用。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进一步优化相关政策和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促进金融资源、社会资本支持现代种业等重点领域发展,构建“财政+金融+社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的格局。创新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健全农村金融产品体系,规范农业保险市场,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农业保险产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金融支持。

  崭新蓝图,激发昂扬干劲;希望田野,涌动蓬勃生机。乡村振兴重在振兴、贵在坚持,需要久久为功,一茬接着一茬干。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监督有关政府部门落实法定职责,依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让乡亲们的生活越来越红火。 (作者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办)


原文链接:https://www.tjrd.gov.cn/jdzh/system/2023/01/16/0300270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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