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民政厅厅长张冬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民政等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出台政策措施,持续加大投入,优化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兜底型养老,扩大普惠型养老,支持社会化养老,有效带动和促进了全省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良性发展。特别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行业安全保障工作成效明显。但当前我省养老服务还存在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区域和城乡间发展不平衡、有效供给不足、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其子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提出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养老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省老龄人口多、老龄化进程快的特点和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从保障和改善民生、激发投资和带动就业、促进新消费和培育新动能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养老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统筹,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部门责任,强化组织保障,着力解决政出多门、资源分散等问题,形成支持养老服务工作开展的整体合力。厘清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等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大力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和法规政策保障。结合我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将养老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制定养老服务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调研养老服务中的难点堵点等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快我省养老服务立法工作,认真贯彻涉老领域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养老服务业发展。持续加大养老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着力培育养老服务平台,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创新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加大行业准入、资金、金融、财税、土地、保险等方面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调动各种资源,激发各类主体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按照市场化、品牌化、项目化方式,探索更多切合实际、灵活多样的养老服务模式。
三、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要充分发挥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的各自优势,促进各种养老服务方式协调发展,加强养老服务保障。着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通过补贴、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独居、空巢、失独等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依托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积极推进智慧养老,不断提升运营质效,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增加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床位,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护理需求。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细化相关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有效促进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四、进一步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要针对农村留守老人、高龄老人多,而家庭养老能力弱化、农民养老保障不足、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不健全等现状,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向农村地区倾斜,以失能、留守、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服务保障重点,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加强对家庭的服务指导与帮扶,弘扬敬老孝老美德,营造良好的家庭养老环境。大力发展互助性养老,推动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着眼培育乡村新动能,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产业,激发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加快城市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拓展延伸,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推进城乡养老服务统筹发展。
五、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在普通高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相关专业,推进职业院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护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在岗培训,提升其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护理需求。积极发掘本地区养老服务人力资源,鼓励引导相关专业人才返乡就业,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稳定性。营造良好从业氛围,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养老机构和养老从业人员的先进事迹,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自豪感和公众的认同感,保障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提高养老服务职业吸引力。
六、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养老服务工作协同协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学习借鉴沪苏浙先进地区在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在省级养老服务数据资源中心和监管平台建设过程中,主动对接沪苏浙,共同打造长三角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获取养老服务信息提供便利,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精准制定养老服务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充分利用我省独特的养老资源禀赋优势,兴建一批高端医养、康养、旅居基地,注重提供健康养生、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个性化服务,满足长三角老年人群体多元化养老需求,打造沪苏浙老年人群体异地养老后花园。加大与沪苏浙在政策统筹衔接、养老人才培养、服务标准互认、智慧养老升级、异地医保结算、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力度,进一步破除异地养老服务发展障碍,推动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