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长江流域各地和国务院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依法治江护江兴江取得积极进展。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2021年长江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7.1%,长江干流水质连续两年达到Ⅱ类标准,长江经济带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达46.6%,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报告提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法律学习宣传贯彻和理解,积极主动作为,提高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进一步把依法保护长江落到实处,做到规定明确、实效明显、配套完备、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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