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我省台湾同胞投资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加强统筹协调。探索台商台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和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战略路径。推动与沪苏浙共享对台经贸活动平台、共建对台经贸合作园区。搭建产业链上下游互动交流平台,促进一批产业链关键项目落地生根,推进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完成省台胞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工作机制调整工作。
二、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工作保障。督促建有台湾产业园区的开发区,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和服务。宣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提高涉台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涉台法律法规和惠台政策宣传纳入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贴心服务助台企”专项活动;推动建立台商服务中心,推进建立涉台法律顾问或法律服务中心等机制。鼓励省内高校与在皖台企共建研发平台、实训基地,共设助学金项目,合作培养专业人才。完善“安徽省台资企业和项目管理平台”建设。建立专人联系、定期走访台资企业制度。
三、完善投资保障体系。保障台胞及其子女就学、就医享受同等待遇。加强台籍人员聚集区医疗设施配套建设。科学规划和建设台籍人员聚集区保障性住房;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住房保障政策。打通各项惠台措施落地“最后一公里”。强化融资担保机构对在皖台资企业服务能力,鼓励在皖台资企业上市。重大台资项目用地需求纳入绿色通道。争取国台办参与主办我省重大对台交流合作活动。
四、高质量建设产业园区。完善各台湾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管理体制。拓宽招商渠道,采取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多种形式,深挖台商资源。积极引导在皖台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在皖台企增资扩股,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