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我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和有关意见实施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二是认真落实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职责任务,提高防控能力,及早发现矛盾纠纷,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升级。三是着力提升多元化解纠纷工作质量,推动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多元化解纠纷网络体系。
二、进一步构建社会化大格局。一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打造我省人民调解工作新时代升级版。二是更好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相关民事纠纷和特定类型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商)会、工商联、工会、妇联等组织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四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依托各类社会力量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纠纷化解组织网络。
三、进一步加强联动机制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一体化运行机制,加强各类纠纷化解主体间的衔接联动,深入推进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民联调,实现多元方式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三是健全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联动机制,形成合理衔接、相互协调的化解纠纷体系,为当事人提供多样、便捷、高效的化解纠纷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工作经费保障,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经费落实,逐步完善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经费保障机制。二是打造专业化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纠纷化解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三是推动建立综合性工作平台,充分整合各类化解纠纷资源和力量,提高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快线上线下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建设步伐。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坚持常态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运用各级融媒体平台,注重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作用,广泛宣传《条例》和《意见》,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的知晓度和信任度,努力营造全社会齐心协力支持、参与多元化解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