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草案)》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条例草案正在通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27日。
条例草案着眼于充分体现接诉即办工作人民至上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提升固化首都基层治理改革实践成果,回应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为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条例草案明确了接诉即办的内涵,从诉求的提出主体、提出渠道、诉求类型、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对接诉即办进行界定。同时,确立了接诉即办工作体系,明确党的领导地位、政府及部门职责,强化社会协同,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接诉即办工作。
条例草案还规范了诉求人的权利义务,明确了接诉即办全流程工作机制,包括全面接诉、分类处置、精准派单、限时办理、办理要求、回访考评、监督监察等。此外,完善了首接负责、“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分级协调、央地军地诉求办理等协调机制,确定了强化数据治理,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的制度方向。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