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办法》,健全“六个督”机制,固化湖州经验,构建监督闭环,进一步推动审计监督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部门协作合力督。建立由市人大财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等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机制,对被审计部门单位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整改后建立的制度机制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形成部门监督合力。
清单管理跟踪督。将上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中反映的尚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当年重点监督内容。推动审计部门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挂销号制度,建立健全人大重点问题监督清单机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持续监督。
数字赋能精准督。建立预算国资监督平台,利用数字化手段,分析比对历年审计查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等内容信息,对历年重复屡犯问题列入重点监督内容,持之以恒推进。市人大代表通过预算国资监督系统查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审计信息,并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调动人大代表监督工作积极性。
信息公开透明督。加大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信息的公开力度,要求审计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单位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报告全文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相关主管部门、被审计部门单位提交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送市委、抄送市人民政府。
政策联动协同督。将审计与预算安排和政策完善挂钩,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完善政策的参考,推动政府部门结合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有关支出政策,优化年度预算安排。加大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将审计查出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及整改问责情况作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
成果运用闭环督。推动落实市委部署,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作为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主要负责人考核、任免、奖惩或国企领导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市政府的年度绩效考评范畴并量化一定分值。市人大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政府部门负责人向人大述职内容,作为述职测评的重要依据。
(信息来源:浙江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