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9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四川省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后,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省政府提出在国务院批准我省的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借专项债务356亿元,并全部转贷市县。上述事项,将使全省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应发生变动调整:全省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全省支出预算由4940.7亿元变动为5296.7亿元,省级收入和支出预算均未发生调整;全省收入和支出总计均由5644.9亿元变动为6000.9亿元,省级收入和支出总计均由2454.2亿元调整为2810.2亿元。
预算委员会认为,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持续拉动有效投资,是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和省委关于“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的重要举措。此次举借债务后,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将增加至17709.1亿元,控制在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符合国务院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预算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本次全省新增举债356亿元;同意省政府提出的关于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为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用好债券资金,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做好债券发行工作。科学分配专项债务结存限额,适当向成熟项目多且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倾斜,优先支持重大项目和在建项目建设。抓紧向市县下达新增债务限额,并督促其加强与同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沟通,尽早依法履行预算调整程序。有序组织债券发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10月底前发行完毕,在年内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及时将此次债券发行及资金筹集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并依法做好公开工作。
二、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对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实施全流程管理,督导市县政府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债券资金,避免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或沉淀闲置。强化日常监督,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及时掌握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坚持“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持续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政府债务审计监督力度,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坚决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确保到期债务及时足额偿还。强化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运用,着力加强风险提示和预警地区的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计划,有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强对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行为和通过国有企业变相融资行为的监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持续加强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监督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