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波率队前往南充市、广安市开展《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称《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南充市南部县满福坝湿地公园、嘉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西砂石码头,广安市武胜县嘉陵江金子自动监测站、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等地,检查嘉陵江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长江“十年禁捕”工作以及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智慧渔政监控系统运行等情况。
杨洪波强调,加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对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用法治力量守护嘉陵江清水绿岸,送一江清水入长江。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嘉陵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土流失防治等工作,对标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压实各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动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要加大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共同关心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人民群众有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
据悉,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也将于近期开展《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外侨委主任委员朱新华、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级巡视员张景蓉参加执法检查。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乐晨,南充市、广安市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