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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加强老年教育的组织领导。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面向基层、因地制宜、按需施教”的原则,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老年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我省老年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全省老年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举措。二是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老年教育管理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三是规范教育教学活动。加强老年教育制度建设,推动老年教育依法办学。四是健全监督考核制度。以省辖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二、健全老年教育的保障机制。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宣传,要求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把《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等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完善投入机制。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老年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增强师资力量。建立老年教育队伍多元补充机制。多渠道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以名师为引领、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的教学和管理队伍。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依托高校和省、市级老年大学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定期开展老年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培育一批老年教育专业骨干。建立健全兼职教师激励机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参与老年教育相关工作,允许教师到校外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兼课工作量可计入所在工作单位工作量。

  三、创新老年教育的形式载体。一是丰富“双轮驱动”模式,聚焦发展合力。凝聚开放大学系统和老年大学系统两股力量,融合远程教育和线下教学两大优势。二是优化供给结构,办好基层老年大学。认真落实“老有所学”行动方案工作安排,进一步缓解基层老年教育供给和需求矛盾,扩大资源供给。三是统筹各类资源,鼓励社会参与。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发挥学科专业、师资力量、课程资源、人才培养、理论研究、设施资源等优势,开发老年教育课程和数字教育资源,以多种形式参与、支持老年大学发展。鼓励有条件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四是坚持信息化带动,推进智慧教学。支持老年开放大学等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发展老年远程教育,加强数字老年学校建设,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16697698095719507&strColId=d446fe13a1d943bf98e0552278230c64&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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