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席茜)9月27日,《平顶山市汝瓷文化保护条例》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
“我市汝瓷文化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汝窑位居我国宋代“五大名窑”之首,自古就有“纵有家财万贯,不抵汝瓷一件”的美誉。
2011年,汝瓷烧制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已经成为平顶山市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名片和文化符号。
“针对目前存在诸多问题,通过立法对汝瓷文化资源进行整合,实现汝瓷文化保护传承和汝瓷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相互促进、良性循环,十分迫切和必要。”
针对汝瓷文化保护和汝瓷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权属之争、内卷严重等突出问题,在《条例》中明确提出,市人民政府要建立汝瓷文化保护发展统一协调机制,统筹全市汝瓷文化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汝瓷保护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针对汝瓷原材料保护力度不够、利用率低、浪费严重等问题,为汝瓷产业长远发展考虑,在《条例》中设置专门条款,对汝瓷原材料的开发利用做出具体规定,以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为了加强对汝瓷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条例》明确提出建立名录保护制度,要求定期开展汝瓷文化资源普查,建立汝瓷文化资源数据库,对列入保护名录的汝瓷文化资源,进行分类保护和管理。
《条例》坚持汝瓷文化传承、创新和发展相统一的理念,明确提出,要加强汝瓷类博物馆建设,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汝瓷烧制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加强汝瓷文化人才培养和汝瓷传统工艺、烧制技艺培训,加强汝瓷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发展汝瓷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汝瓷文旅文创融合发展等。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