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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2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2年9月2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陆泉良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和自治区审计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组织部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对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和自治区司法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3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草案进行评审,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1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了关于2021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意见对决算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决算草案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1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759.4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1.9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5%,比上年增长9.3%;转移性收入4377.5亿元,比上年下降6.28%。当年支出总计4759.4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9.0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2%,比上年增长2.2%;转移性支出3630.44亿元,比上年下降7.28%,其中年终结余44.62亿元。2021年末,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535.1亿元,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254.07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4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1%,比上年增长35.7%;转移性收入1208.64亿元,比上年下降12.98%。当年支出总计1254.07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3.1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8%,比上年下降2.3%;转移性支出930.96亿元,比上年下降14.71%,其中年终结余17.66亿元。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4.1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9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7.5%,比上年下降57.1%;转移性收入25.17亿元,比上年增长407.46%。当年支出总计44.1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3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8.5%,比上年增长40.6%;转移性支出18.77亿元,其中年终结余6.95亿元。
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38.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8.1%,比上年增长38.1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3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比上年增长9.65%。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102.85亿元,年末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787.83亿元。
2021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与向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202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比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决算数略有差异,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规定,在决算整理期间对清理结果作出的调整,收支保持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和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强各项民生支出保障,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统筹财政资源有待加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不够,财力下沉力度有待加强;预算管理质效有待提高,部分预算科目执行率低,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财政体制改革力度有待加强,财政支出标准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零基预算改革基础工作有待加强;有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待加强;有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整改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自治区审计厅对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报告了促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促进重大建设项目扩大投资成效、促进民生保障和改善、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报告了审计发现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扎实做好整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11月底前要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自治区人大有关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
按照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等决策部署要求,落实落细已经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积极财政政策的效能。强化对科教振兴、乡村振兴、产业振兴、疫情防控等重点支出保障,加大财政科技研发经费和工业资金投入,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研究细化出台精准支持措施,加大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精准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对基本民生、基层“三保”等领域的资金保障,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经济形势跟踪分析研判,做好相关政策之间的统筹衔接,增强财税政策的针对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确保形成政策合力。
二、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见效。进一步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科学合理划分自治区以下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督促指导各市县将科技投入作为财政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全区各级财政科技投入预算安排符合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的要求。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加强和改进项目库及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全力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提前谋划和储备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政府专项债等项目。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统筹做好年度绩效与项目实施周期绩效的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等的挂钩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机制,用好用足财政部下达的政府债务额度。加强政府专项债务管理,加快专项债券发行、有效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从源头上遏制政府债务资金执行慢、闲置浪费等现象,开展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工作,强化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强化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监督,严格控制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完善专项债券资金投向禁止类项目清单和违规使用专项债处理处罚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四、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算编报
要完善财政支出政策管理机制,将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分解细化为各领域、各方面的支出政策,并落实到预决算具体编报中。决算报告要更好反映预算安排和支出政策实施的效果情况,重点报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主要情况、重大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变化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安排和实施情况、重大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与政策实施效果情况。要规范决算草案编报体系和报告内容,认真分析预算完成情况及产生原因,对决算与预算相差较大的情况作明确说明。
五、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聚焦民生痛点、政策堵点、改革难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生态治理等,开展好常态化审计。重点督促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民生资金分配使用、政府债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筹使用等突出问题的整改,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原因,强化责任意识,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及时整改。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制度的工作闭环,实现“整改一个问题、促进规范一片”,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审计公告制度,推进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原文链接:http://dhzt.gxrd.gov.cn/html/art175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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