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改变多年成法,变纸质考为线上考。这种“变考法”形式新颖、内容务实、效果很好,令人眼前一亮,值得充分肯定,带来诸多启示。
“变考法”利于知人善任。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权力。行使好任免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在此前提下,依法按程序、规范有序地进行任免。对拟任命干部实行法律考试,是地方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开展的工作、实行的制度,在正确、有效、依法任免上,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变纸质考为线上考,进一步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促使拟任命人员重法、学法、尊法、用法和依法履职,进一步促进人大常委会更好地知人善任、行使好任免权,更好地确保同级党委推荐人选顺利地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变考法”利于与时俱进。随着新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绿色发展深刻影响着社会发展,加之电脑技术、网络运用已经普及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智慧人大”建设已提上各级人大机关的议程,无纸化办公等已进入实质化操作、优质高效地服务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很多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开会议事已经使用“平板电脑”等,开创了人大工作新局面。“变考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顺应了“智慧人大”发展的趋势,彰显了“智慧人大”的成效,增强了人大工作的实效。
“变考法”利于举一反三。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依法履职、守正创新,在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和开展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有了长足进步,在具体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流程等方面也有了长足发展。历史长河滔滔前行,一切都在变化中,唯有不变的是变。而且在实践中,做好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举一反三,“变考法”昭示地方人大工作中的一些老做法、老办法、老方法,尽管行之有效,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发展的进步,还是可以在细节上、流程上、形式上、内容上等稍加改变、积极改进、不断完善。只要依法与时俱进,就一定能面目一新、创新发展、富于活力和成效。也只有多一些“变考法”式的创新,地方人大工作才能永远保持蓬勃朝气、充满旺盛的生命力。
“变考法”是考法之变、思路之变、面貌之变,本质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目的在于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