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有钉钉子的精神,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亦然。
根据代表法,提出建议是代表的权利;办理建议是有关机关及组织的责任。无论是提好代表建议,还是办好代表建议,都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钉钉子精神的重要要求,持续发力、多方发力、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提好代表建议,是对人大代表的职务要求和现实需要,需要钉钉子精神。何谓职务要求,就是所提建议要与代表职务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水平相称。何谓现实要求,建议要办理到位,就要建议本身就要有质量。建议提得好,承办单位才能办得好。而要高质量提好代表建议,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按照代表法和有关规定,对代表建议的要求是,一事一议,具体可行。这个要求比较灵活,不像提议案,在程序、内容上有人数和案由、案据、方案的要求。但好的代表建议,应参照提议案的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在研上做文章,在议上下功夫,在实上见真章,做到有周详扎实的情况、有全面科学的分析、有独到新颖的观点。这对代表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要求代表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理解力和执行力,养成明察秋毫、见微知著的习惯,具有调查研究、多谋善干、坚持不懈、从善如流、见贤思齐的作风和本事,使代表建议不仅本身切实可行、过得硬,而且代表本人认准了、就要不抛弃、不放弃、一抓到底。
办好建议,是对承办部门的法定要求和工作需求,也需要钉钉子精神。所谓法定要求,就是必须办好代表建议,这是职责所系、分内之事,不得敷衍应付、推脱拖拉。所谓工作需求,就是代表建议直指承办部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或困难或问题或不足,有助于承办部门对照工作、反思工作、梳理工作、改进工作。对承办部门办好代表建议,总的要求是求真务实、认真办理、办出成效、及时答复。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办理建议表态很简单、答复也很容易,打个电话、见个面、文来文往就可以了,难就难在落地真见效、让代表真满意,特别是事关改革发展的“硬骨头”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难以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完全办好办到代表的心坎上,需要时间,有个过程。这就要求承办单位要有钉钉子精神,针对建议内容,在职责范围内,有条件、要用好条件高效办,没有条件、要创造条件务实办,用心用情、用最大力办,借势借机、举一反三办,做到人事对应、双向互动、开花结果,真正办出效果、办出满意、推动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无论是高质量提好代表建议,还是高质量办好代表建议,都需要人大常委会发挥好作用,这也需要钉钉子精神。人大常委会要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战略高度,全过程重视和参与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一方面,为代表高质量提建议,搭平台、优服务,持续提供智力等各方面帮助和支持,切实增强代表建议的“含金量”和分量。另一方面,要对承办部门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强跟踪,实督办,持续刚性地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走深走实,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的“办成率”和“满意度”,让代表建议更多更好地惠及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