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蔡达峰所作的关于检查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科普法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蔡达峰说,从检查情况看,科普法的制定实施,为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我国科普协同工作格局日趋完善,全民科学素质水平大幅提升,科普事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稳步发展,科普传播内容和方法手段日渐丰富。
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先后制定了科普条例或实施办法。科普向公众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推动我国科学素质水平跨入新的发展阶段。据统计,2020年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56%,是2005年1.6%的6.6倍。全国科普日累计组织各类科普活动32.2万项,辐射公众达25亿人次。
同时,财政投入稳步增长,支出结构逐步优化,科普场馆建设加快发展。2013—2022年,全国财政科普支出1455.31亿元,年均增长8.16%。2022年安排补助资金66.79亿元,支持全国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免费开放。大部分经费用于举办科普活动、建设科普场馆,着力保障科普工作重点项目。2020年全国共有科技馆和科技类博物馆1525个,比2006年增加193.8%。
值得一提的是,科普传播正由线下平面化向线上数字化、智能化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各地通过网络、微博、微信形式传播的科学信息已占八成以上,成为公众参与科普、了解科学的主渠道。2020年,建设科普网站2732个、科普类微博3282个、科普类微信公众号8632个,极大丰富了公众科普文化需求。
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
蔡达峰指出,科普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挑战,主要表现在对“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认识还不到位、科普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科普公共服务效能有待提高、科普经费投入和保障还不充分、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亟须加强、科普传播内容和方法手段与新时代要求还不相适应。
“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观念被一再强调。检查报告提到,“‘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还处在明显的不平衡状态”,“在一些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技型企业,科普工作仍属于‘软任务’‘软指标’,普遍存在重科研轻科普、科研与科普相脱节的现象”。
此外,检查发现,一些地方科普工作的覆盖面和针对性不强,影响了科普服务的质量和可达性——基层科普场馆数量不足,部分科普场馆使用效益还不够高。2020年,全国城市社区科普(技)专用活动室、农村科普(技)活动场地同比减少8.93%、20.38%。一些地区的科普场馆规模小、展品资源更新慢、后续维护能力不足。一些地方科普人员专职力量不足、讲解队伍不稳定,导致一些科普场馆有“展”无“教”。
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6条建议: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立足新发展阶段,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完善科普工作体制机制,增强科普工作合力;增强科普服务效能,满足公众多元科普需求;提高投入和保障能力,推动科普工作可持续发展;加快法律修订进程,健全科普法律制度。
多渠道多方式确保执法检查力度
本次执法检查是科普法颁布实施20年来的首次执法检查。检查组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了解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确保执法检查力度。
今年4月至7月,检查组对北京、山东、河南、广东、云南、新疆6省(区、市)实施科普法情况进行检查,深入19个地市州,实地检查90家科普场馆设施,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6次会议,听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与科普工作者、科学家、企业家、专家学者等座谈交流。同时,辽宁、福建等6省人大常委会受委托对本行政区域内科普法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还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科普研究所进行法律实施情况评估和问卷调查,回收21480份有效问卷,形成2份委托评估报告和1份问卷调查报告。(孙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