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是科普法颁布实施20年来的首次执法检查。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从检查情况看,科普法的制定实施,为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国务院及各部门、各地方坚持党对科普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科普法,推动科普工作体系逐步健全,科普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民科学素质大幅提升,创新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2020年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56%,是2005年1.6%的6.6倍,全国各地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跨越提升。全国科普日累计组织各类科普活动32.2万项,辐射公众达25亿人次。
报告指出,我国科普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先后制定了科普条例或实施办法,层次分明、覆盖全面的科普法律制度规范基本形成。科普发展规划稳步落实,国务院先后出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中办、国办即将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此外,工作协调机制持续优化,科技部牵头建立由41个部门组成的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地依法建立健全科普工作协调制度。
与此同时,报告也指出,我国科普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一些责任主体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发问题响应不足,科普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度依然有限。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有的地方落实还不到位,全社会参与科普的意识不强、力度不够。
报告建议,完善科普工作体制机制,增强科普工作合力,包括健全科普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
检查发现,实践中,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不足,缺乏落实“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与措施,“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还处在明显的不平衡状态。
报告建议,要深刻认识科学普及在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性、基础性作用,形成“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战略共识,构建“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抓科普与抓创新并重、抓创新必须抓科普的理念,促进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有效对接、深度融合,推动科学技术创新发展和广泛普及。
随着时代发展和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科普本身的理念、内涵、机制、形式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法律的一些条款规定比较宽泛和原则,在实施中存在落地难、效果弱的现象。检查中,各地都提出了修改科普法的建议。
报告认为,修改科普法要坚持继承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巩固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现行法律制度,细化丰富相关条款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并结合发展形势和实践经验,补充增加新的制度措施。
据悉,检查组根据各方建议,综合研究提出关于修改科普法的意见,已转交由科技部牵头的科普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国务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快科普法修改进程,尽早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记者朱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