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体育法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主线,将有效补齐长期以来制约体育事业发展的制度短板,推动新时代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体育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和体育对外交往等各领域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标志着我国体育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
体育法的修订,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体育事业和全民健康的高度重视。新修订的体育法赓续过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是对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体育领域深化改革成功经验的总结,也是对当前体育事业发展中突出问题的回应,充分体现了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要求,为推动新时代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这次体育法修订修改幅度大、涉及内容多、影响范围广,呈现出诸多亮点。新修订的体育法在“总则”中旗帜鲜明地提出“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培育中华体育文化”,注重通过体育运动激发群众的奋斗热情和精神力量;将原第二章“社会体育”章名修改为“全民健身”,更加突出全民健身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将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紧密地融合起来;将原第三章“学校体育”章名修改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同时由原来的8章54条增至12章122条,增设“反兴奋剂”“体育产业”“体育仲裁”“监督管理”这4章,搭建起较为完善的体育法治基本框架……新修订的体育法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主线,将有效补齐长期以来制约体育事业发展的制度短板,推动新时代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将新修订的体育法落到实处,需要政府部门、社会、个人积极行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在政府部门层面,应当根据新修订的体育法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体育治理体系。过去,由于监督管理规范的缺位和法律责任规范的不到位,体育法被认为缺乏约束力。而此次修改增加了监管与责任规范,明确了相关行政机关的职责,厘清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科学立法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了体育法治智慧。在社会层面,要充分发挥体育组织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中的作用。新修订的体育法确认了体育组织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地位,通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通过健全内部治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释放正能量。
展望未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新修订的体育法实现体育领域的良政善治,一定能以全民健身促进全民健康,推动体育事业均衡、充分发展,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张晓义 北京体育大学人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