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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简报”平台 拉长“审议”长板

发布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简报,其意为简明情况报告,用来汇报、反映、沟通情况和交流经验的一种内部文体。一直以来,编发简报,常态化运用于各级人代会实践,是人代会办会不可或缺的一环和重要工作,全面、精准、务实反映代表审议报告和议案情况,直接体现、影响会议成果和质量,历来为各级人大所重视。近年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借鉴市人代会的做法,将编发简报引入常委会会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法规草案和专项工作报告的情况,及时编辑简报,并通过“智慧人大”系统即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部门,取得很好的效果。这一做法走在同类城市前列,启人之思。

  人代会简报实践经验成熟可复制。在人代会工作实践中,编发简报是一种常态性的工作方式。人代会,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和主要载体,以简报的形式对代表审议情况进行反映,彰显权力机关及其组成人员议事的政治性、重要性和严肃性。同时,也有相互交流借鉴的意思。代表通过阅读简报,互通有无,互通情况,既是交流,也是比较,更是展示,有助于激发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有助于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更好地凝聚共识、形成共识。还有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内涵,将代表审议意见简要刊登出来,有利于有关机关和人员对号入座,并加强与相关代表的联系,更好地征求代表意见、采纳代表意见、改进工作。因此,编发简报促进人代会开得更好、更加有质量,起到了不一般的作用,这一经验是非常成熟的,是可以在基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推广复制的。

  坚持问题导向和实事求是。在基层人大工作实践中,人大常委会会议编印简报,尚不多见,之所以出现此类现象,一方面是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并没有对基层人大常委会会议编发简报作出规定;另一方面,工作实践中会期短、不好编简报,可能办会方面也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考虑。但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对开好基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相应对发挥审议的作用也提出更高的标准。长期以来,基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听取和审议的相关报告,大多是形成书面的审议意见,少数作出决议决定。书面审议意见也好,决议决定也好,其内容虽然是依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但不可能每位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都在书面审议意见或决议决定中一一采纳。因此,审议很重要,是人大工作和组成人员履职的长板,有的真知灼见却在采纳时出现遗憾。而简报则对每位组成人员的发言特别是意见建议,是原汁原味的刊登。对于有关机关或部门据此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改进工作是有益的,对于发挥审议长板作用是建设性的。而且,对标人代会,适时将简报引入常委会会议,拓展“简报”平台,拉长“审议”长板,利于常委会与人代会携手共进从整体上助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会议引入“简报”是补短板之举。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涉及十八个方面,人大机关和人大工作者要在抓好落实上做好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在基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引入简报,不是规定动作,是自选动作,但也是必要的动作。当前,智慧人大建设已进入基层人大,简报完全可以通过安全的网络系统进行传送,编发常委会会议简报与会期长短没有多大关系。关键是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狠抓落实,使编发常委会会议简报与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作出决议决定一道,互为补充、相辅相成,更好地充分发扬民主,动员和激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依法按程序开展审议,进一步发好言、议好事、履好职,切实把常委会会议开得更加优质高效,从而落实好地方组织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gdll/202207/t20220706_41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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