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白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杨世民带领常委会部分委员、人大代表、教工委委员对县政府贯彻执行《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仓颉庙,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检查。
座谈会上,县文旅局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史官镇,县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就各自相关工作完成情况作了汇报。委员、代表们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条例》实施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建议,一要提高保护意识,仓颉墓与庙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不断强化仓颉墓与庙的保护意识,为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二要强化责任意识,真正把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落实《条例》为抓手,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条例》的有关规定,高起点制定保护发展规划,制定细则,进一步夯实职责,加强保护队伍建设。三要注重培养引进保护、修复、研究等专业人员,为保护提供人才保障。四要加大《条例》保护经费投入,按照《条例》规定将保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落实好经费投入,保证好仓颉墓与庙的保护、日常管理所需的各类经费。逐步改善保护的相关设施、装备,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等多种手段有效使用,不断提高保护水平。
(编辑:元植 马倩)